索引号: 001008006002004/2024-158927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公开日期: 2024-07-26
主办单位: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6 浏览次数: 字体:[ ]

胡建芳、边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助力教育发展的建议(第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你们提到的职评过程中学校中层干部高级职称占比过高、职称评审对工作量未作严格要求、高级教师任课少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系统梳理,现答复如下。  

职称评审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因此,局职能科室每年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并结合全市学校实际情况细致落实,确保职评工作顺利开展。对于你们提到的职称评审标准设置、人员推荐、过程监督、聘期管理等四方面内容,我局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细致解读标准。近年来,我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推荐和评审工作,主要依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6〕110 号)执行。我局整合文件相关规定和绍兴市级评审会议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向全市学校下发《高级教师评审注意事项备注》,对教师在申报过程中容易忽视的,或相对模糊、难以理解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对于每年文件新增条款,也会在职评会议上做好重点强调,便于学校职评负责人在具体操作中把关执行。

二、突出公平择优。在人员推荐上,我局要求重点把握两个要点,一是在人选上要“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以激励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二是在推荐程序上要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在职评工作中,局将进一步明确:同等情况下,学校推荐向发挥实质性作用的教师和干部倾斜,坚决杜绝“管理人员”在职评中优先得利的现象。

三、强化过程监督。每年职称评审,我局都组建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整个推荐和评审过程,并要求学校组建相应考评小组,严格按照局和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和择优推荐工作,并能综合运用业绩量化、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聘后管理。根据2021年《关于做好2021年诸暨市中职及中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推荐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诸教体〔2021〕171号)文件精神,我局要求全市学校切实做到评前有聘任要求,评后有聘任管理,同时将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农村名优教师津贴发放、教师岗位职级晋升等与教师在校工作量、对应作用发挥挂钩,切实加强聘后管理。

以上为我局近年在职评方面所做的工作,从整体看,全市绝大部分学校均能按局指令要求,严格落实文件精神,高质平稳做好职评工作。但也存在个别学校对职评政策把握不到位、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等问题,因此,我局将本着对教师负责的态度,进一步细化政策解读,强化过程监管,加强聘后管理,对职评过程中查实的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的现象,局将进一步压实学校领导班子和相关经办人责任,并将职评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集体工作考核相挂钩,确保全市学校职评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诸暨教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