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5/2024-159024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31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詹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村级危桥改造支持的建议(第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全市所有桥梁都纳入到职能局办监控管理范围,加强对桥梁日常安全检测,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浙江省公路条例》、《诸暨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诸政发〔2021〕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管理有关工作。目前我市所有公路桥梁均纳入监控管理范围内,实施定期检测评定制度。对您所提的山下湖尚山大桥,我们专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尚山大桥全长约132米,全宽约3.4米,为桩柱式钢桁架桥,目前桥头两侧采用门式限高限宽措施,仅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经核实,尚山大桥为非公路桥梁,不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范围,应为属地乡镇监管范围。
二、关于危桥改造或拆除重建消除安全隐患,由所在镇村为主负责筹资建造,市政府也能给予适当补助的问题。因尚山大桥为非公路桥梁,不在我市公路病危桥梁改造或重建资金补助政策范围内。您所提由所在镇村为主负责筹资建造符合目前相关政策要求,该桥拆除重建费用较高,还需新增建设用地,建议先对桥梁开展修缮工作,关于修缮方案一事,市交通勘察设计室已完成现场踏勘,目前正在技术论证并编制方案中,预计8月份完成。如论证结果不支持修缮,再建议对尚山大桥拆除重建方案开展研究,明确项目选址、用地及建设规模后向市政府报告争取专项改造资金,市交通运输局也将配合相关工作,在此还请代表予以理解。
最后,感谢您对诸暨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