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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催报公告(2024年3号)

2024-07-05 17: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至2024年7月5日,当事人诸暨市竹吉源竹业专业合作社等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连续两年未申报年度报告,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责令当事人诸暨市竹吉源竹业专业合作社等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年度报告。如当事人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主动申报年度报告或办理注销登记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吊销。

本公告内容同时发布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zj.gsxt.gov.cn/及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附件: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pdf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