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诸全咨招-2024-1)
1.招标人:诸暨市马剑镇人民政府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诸暨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项目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建设地点:诸暨市马剑镇
5.建设规模:本项目打造“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包含打造和美乡村精品示范地、连片组团发展标杆地、时空马剑两山转化地、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地。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
6.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协助业主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前期工作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报批报建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保修以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如协助渣土报批、管线迁改,管线综合等)。
(2)工程设计:承担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工程监理:
①承担施工及质保阶段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
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③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招标人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
④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报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回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
⑤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的监督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的监督;
⑥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竣工验收;
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按招标人要求定期向招标人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
⑧审定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资料;
⑨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审核建议书。
(4)造价咨询:
①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并出具报告;
②配合招标人关于标底的审核审查;
③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④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⑤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⑥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⑦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⑧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⑩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并提供审核意见书;
⑪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若有新政策则参照新政策执行;
⑫工程结算初审,负责与集团审计核对,并根据审核意见出具工程结算报告。
(5)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采购)等(业主已完成招标的除外)。
7.质量要求:合格。
8.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结算审计结束,并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办结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之日止。
9.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包含了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管理或项目管理的业务;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业绩条件或者投标人具备以下③业绩条件:
①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完成过建安费1.1亿元及以上项目监理业绩。
②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完成过建安费1.1亿元及以上项目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的业绩。
③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完成过建安费1.1亿元及以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上述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日期、规模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省外企业的,须已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分公司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分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8)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在公示期间由招标人查询);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2)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注册在投标单位。
(4)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无在监工程。
(5)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
(6)拟派招标代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备注:①一级建造师相关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采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一级注册建筑师相关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规定;一级建筑师证书必须采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一级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根据浙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项目总监的信息需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不予认定其资格。中标公示期间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如查出有在监工程,取消中标资格。
④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但不能兼任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且分项负责人之间不可互兼。
⑤拟派的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并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4月、2024年05月、2024年06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以到账为准(除分公司外,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4月、2024年05月、2024年0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14.招标文件的获取: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15.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6.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3 日 9:30 时
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4楼)
17.本项目鼓励投标文件(需密封)采用邮寄方式,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3 日9:30时止。邮寄件以全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其他寄件方式可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1 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联系人:张亚莉,工作电话:13456545470。
18.监督管理机构: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9.联系人:陈景榜 工作电话:18806503909 (招标人)
联系人:张亚莉 工作电话:13456545470 (招标代理机构)
诸暨市马剑镇人民政府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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