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1/2024-15938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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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8-09 |
文号: | 诸政办发〔2024〕22号 | 文件登记号: | DZJD01-2024-0009 |
有效性: | 有效 |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诸暨市物业保修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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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诸暨市物业保修金管理实施办法》(诸政办发〔2019〕22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0日起施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