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绍伦代表:
您于璜山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璜山镇中心卫生院门口人行道设置车让人标识”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办理结果:璜山镇中心卫生院门口人行道车让人标识已于4月25日前设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