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43/2024-159193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4-08-05
主办单位: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05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国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诸暨自古产竹,竹林资源丰富,利用历史悠久,为浙江省重点产竹县(市),中国竹子之乡。全市竹林面积约42.4万亩。近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十分重视竹产业,通过向上争取资金、对内加强基础配套等形式,全市竹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行业管理水平上了一个台阶。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023年与东和乡一起成功申报了东和乡林业共同富裕示范项目,该项目主要是以竹产业为特色内容,获得省补资金1000万元,通过竹产业一、二、三产项目的深度融合,有效的提升东和乡竹产业的发展,提高林农收入。

二是加快推进竹产业科技创新。依托南京林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专业科研技术平台,建立我市竹产业发展的专业智库,重点在小型机械、竹加工作业机械、竹资源生化利用、笋食品精深加工、竹建材应用推广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现科技成果在我市企业的生产力转化。如浙江大学研发的竹笋配套新技术的深加工新设备,可年加工竹笋1万吨以上(相当于我市用于加工的竹笋总量)。

三是加快推进竹材分解点建设。服务竹木加工企业,加大投入。成立竹产业发展服务小组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三服务”行动。在竹产业重点区域东和乡,新建竹材分解基地10亩,其中用于林木加工的工业用地5亩,临时林业用地5亩,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计划形成年加工毛竹5000-10000吨的生产能力。        

四是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竹林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支持体系,加大对竹林园区、竹林示范区或竹业经营主体基地的生产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加快提升竹林区公路、竹林林道、灌溉设施等竹区生产作业环境。特别是加强竹林道路的建设,方便偏远林区竹和笋的采伐、挖掘和运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五是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转变传统竹林经营模式,实施毛竹林分类经营管理和定向培育措施,通过新技术的示范应用推广,积极发展毛竹林下经济,扶持和发展一批“竹+菌”、“竹+药”、“竹+禽”、“竹+赏”等优质的林下食药材基地,进一步提升我市竹林生产综合效益。

六是着力开发特色康养旅游。大力发展以竹元素为主题的森林休闲养生产业,充分发挥竹产区优良的生态环境、健康的森林食品和深厚竹文化底蕴的优势,发展竹林特色村和竹林人家,开展竹林观赏、游玩、休闲、吃住竹林副产品销售等形式。加大对重点产竹乡镇、村创建竹业特色小镇(之乡)、竹博物馆、竹业特色小镇、竹林人家、康养基地等的财政资金扶持和合理用地保障。

在我市竹产业平稳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不少新的挑战,就像提案所讲的那样,我市竹笋产品、毛竹原料收益不高、经营管理简单粗放、加工企业不强、品牌不响、产业链短等问题。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认真参考、吸收这些意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竹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将配合农业农村局计划出台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林区乡镇和特色竹产业乡镇建设区域性的竹产业专业园区;对重点引进和支持生物活性产品、绿色食品、竹制艺术品加工和智能化竹加工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对重大产业项目或产业延链、补链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给予“一企一策”专项政策支持;优先支持申报农业和林业龙头企业、绿色企业、标准化企业和知名品牌;对高山地区,地力贫瘠、高坡度的毛竹林,采取补贴政策鼓励转为生态公益林、进行封山育林保护,农户或村、队集体将所经营的毛竹林流转到村集体纳入公益林管理。对专业合作社购置割灌等竹机械装备的,财政给予补贴。

二是优化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大力培育现代职业农民、竹业乡土专家、专业大户等现代竹林经营主体,尤其要积极引导组建和加快培育股份制合作社、家庭林场、合作林场、林企、农技协等规模新型竹林经营主体,鼓励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参与竹林经营,夯实竹林经营基础。加快推进竹林经营向规模集约高效发展,着力构建联合社综合服务模式,完善现代农村组织化经营服务体系。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