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43/2024-159192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4-08-05
主办单位: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0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燕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老城区城市社区配套用房的提案(第4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委员们对城市特别是老城区的社区配套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社区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的配建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所以此次提案对我们很有参考价值,也非常值得我们在城乡规划和城市有机更新中借鉴和思考。

根据委员的提案,我们回复如下:

一、委员们提到的三个地块,其中东兴社区邮政集团地块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诸暨分公司通过正常的土地招拍挂程序所有,为单位职工停车场地,非闲置用地。且诸暨分公司无授权不得随意处置地块。越都社区艮塔路西侧地块为杨树畈村村级保留用地,为村集体所有,非国有建设用地。绿城海棠公寓北区东侧以及东福春晓南侧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街道可通过正规流程申请用地。

二、关于对国有资产闲置用房的利用,市财政一直重视社区管理工作。在前期也已陆续调拨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以支持社区的发展,后续社区若还有需求,也可通过正规流程申请使用,市财政将继续全力配合支持现代未来社区的建设。

三、关于社区配套用房的布局规划。市自规局从自身职能出发,提前谋划,新区老城同步进行。近几年来,在社区用房选址等民生问题上高度重视,多次调研。目前在片区控规编制中,根据浙江省邻里中心及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提前做好人口、用地的预测,根据城区不同的用地功能区落实相对辐射范围的社区用地,在新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邻里中心设置要求。在建成区尤其是老城区,我们借力旧城更新改造,结合城区棚户改造等民生项目,统筹安排服务设施用地,并结合周边其他设施用地优先选址,使其功效发挥最大化。

要全面缓解社区用房的配置不足问题,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落实的过程。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在对有条件区域(有拆迁或改造等计划而需进行规划用地调整)进行规划编制时,优先考虑单独或配建设置社区配套用房。而对条件暂未成熟区域(改造实施难度大暂保持现状),我局也必将与街道、财政局和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方合议,力求在有限资源内优先安排社区服务功能用房,提高居民生活的幸福指数。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社区用房建设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6日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