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纪事
4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巡察整改方案的制定上报、全面整改工作。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组织机构,制定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经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编办和市财政局、国资办联审,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送审稿经巡察组、纪检组联审后已上报市委巡察办。巡察反馈相关问题由各责任科室按序推进整改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
2.年终切实按照局机关、司法所考核办法对局编干部进行考核。完成局编干部考核工作,并按要求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上报相关资料。(牵头科室:办公室)
3.持续做好绍兴全国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继续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组织召开案卷规范化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会,结合第一季度案卷评查,随机抽取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301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就相关问题向各行政执法机关反馈核验,汇总上报“四类”案卷规范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牵头科室: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执法监督科)
4.人民调解全年工作任务以清单形式进行分解,每月发布督查通报与工作简报。已制定完成并下发《诸暨市2024年度调解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解表》,根据指导文件和清单工作要求,对23个镇乡(街道)开展实地督查活动,并发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通报(第一期)》。(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5.有序落实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在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安装服务圈地图,制作村居社区标识牌,并完成全市531个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的系统配置。报送今年以来诸暨市“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建设工作总结。(牵头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科)
5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第二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并就“六项纪律”进行专题研讨;组织各支部开展“述学发言”并进行《条例》应知应会测试。(牵头科室:办公室)
2.扎实开展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巡察反馈相关问题由各责任科室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
3.抓紧出台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已制定出台。(牵头科室:办公室)
4.做好县乡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按王书记和王部长在2024年第一季度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工作推进情况通报上的批示撰写回复材料,对接谋划法审员培训,并通报数字应用使用情况。(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5.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注意台账资料积累,作为对司法所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5月份社区矫正管理局对浣东、暨南、牌头、赵家等7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和执行档案检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司法所定期整改。(牵头科室:社区矫正管理局)
6.召开人民调解协会理事会议,协助做好人员增补、办公场地搬迁相关工作。5月24日在温德姆酒店顺利召开人民调解协会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和增补市人民调解协会理事会成员的议案》,并邀请省人民调解协会专家做专题辅导。经市领导实地查勘和讨论决定,市调解协会搬迁至海越大厦9楼,现已启动装修布展设计工作。(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7.基本完成“枫和”律师调解中心的注册工作,启动办公场地改造相关工作。基本完成“枫和”律师调解中心的注册工作,启动办公场地改造相关工作。召开调解中心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形成章程。招标并选取调解中心LOGO,发布人员招聘公告等。(牵头科室:律师工作管理科)
6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好几项重要培训。6月13、14日在暨阳学院组织开展市法治素养综合能力(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班,市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法制以及行政执法业务科室负责人,镇乡(街道)分管领导、法治审查员以及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共计146名同志参加;6月20日,在市会展中心举办全市“人民调解大讲堂”第一期视频培训,1800余人参训;6月26-28日,在枫桥学院举行为期3天的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传帮带学员集中培训班,170余人参训。(牵头科室:执法监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2.做好绍兴市“三源共治”工作中涉司法局相关的承接工作。收集汇总“三源共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做好绍兴督导准备工作。(牵头科室: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3.编印好人民调解工作相关资料汇编。《诸暨市人民调解指导案例汇编(基层案例卷)》编印完成,已在“人民调解大讲堂”活动中面向全市正式发布。(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4.月底前完成“枫和”律师调解中心正常运行。招募专职律师调解员2名,兼职律师调解员20名和专职律师调解员助理兼秘书1名,对专职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完成调解中心场地布置等,现调解中心筹建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开始试运行。(牵头科室:律师工作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