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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落实诸暨市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共建单位工作考核经费的公示

2024-08-07 08: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根据《诸暨市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共建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诸科〔2020〕30 号)和各高校的共建协议,拟落实对浙江大学等7所高校2022.11-2023.10年度的考核经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大学2023.11-2024.10年度工作经费,共计65万元(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5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市科技局合作成果科,电话:89089596;

地    址:诸暨市浦阳路18号科技局521室。


诸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7日

诸暨市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共建单位绩效考评及拟经费拨付明细

 

序号

单位名称

2022.11-2023.10年度考核得分

 

2022.11-2023.10年度考核经费

(万元)

2023.11-2024.10年度工作经费

(万元)

1

浙江大学

85

5

/

2

浙江工业大学

75

5

/

3

浙江理工大学

75

5

/

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80

5

/

5

上海理工大学

73

5

/

6

西安理工大学

40

0

/

7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70

5

/

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70

5

15

9

上海大学

/

/

15

合计

35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