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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陈兴杨)

2024-09-10 14: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马剑镇

诸暨市马剑镇状元村坪顶自然村陈兴杨户因保管不善,将诸集建(95)字第19-41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兴杨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