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诸暨云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9-24 14: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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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诸暨云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诸暨市应店街镇、姚江镇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项目7526万元,云石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白塔~红联π入解放变110kV线路工程(含白塔~解放、暨阳~解放(T应店)线路塔接);白塔~应店、暨阳~次坞T接云石变110kV线路工程(含应店变T接改π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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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变电站施工前先行修筑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且施工场地和场内道路需定期洒水抑尘。 (3)施工单位在场地合适位置修建简易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 (4)拆除的导地线、金具、旧塔构架等可回收的金属废弃物统一交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杆塔混凝土基础拆除后,破碎废混凝土块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绿化,恢复其原有土地功能。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924日至2024930日5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绍兴诸暨云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评报告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