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87/2024-16023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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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璜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4-01-01 |
诸暨市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轴承轴瓦行业发展激励政策的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全体机关干部:
为进一步激发璜山轴承轴瓦特色产业活力,数字化赋能轴承轴瓦高质量发展,推动轴承轴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擦亮“璜山轴承轴瓦”金名片,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鼓励轴承轴瓦企业做大做强
(一)对实缴税收同比增长的轴承轴瓦企业(经营状态为正常经营)进行财政激励,实缴税收以200万元为档次,进行0.6万元/档奖励,即达到200万元奖励0.6万元,每增加200万元再奖励0.6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
(二)鼓励培育股份制轴承轴瓦企业,当年新增轴承轴瓦股份公司的,每家奖励2万元,轴承轴瓦企业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每家奖励5万元,当年在国际人才板或省股交中心挂牌的每家奖励2万元,在“新三板”或者A股上市的每家奖励6万元。(以上4项奖励可同时享受)
(三)对当年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小升规”、“下升上”轴承轴瓦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轴承轴瓦企业转型升级
(一)对轴承轴瓦工业投资(技改)项目(项目需统计入库)按当年(自首台设备购买后一个循环年度)设备实际投资额(以国税实际抵扣数为准)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的奖励,奖励兑现年度以统计入库年度为准,300万元以上按照市级奖励兑现,镇里不再单独奖励。
(二)鼓励轴承轴瓦企业提高容积率,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实施“零增地”扩建项目配套奖励,对项目实施后容积率达到2.0及以上,按照增加面积给予奖励,增加建筑面积100-500平方米(施工许可证发放后1年内通过综合验收),按照实际增加面积奖励5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5万元(超过500平方米享受市级政策)。
三、鼓励轴承轴瓦企业科技创新
(一)积极鼓励轴承轴瓦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合作或项目,可产业化科技成果项目经市科技局认定,每引进一只奖励1.5万元,当年申报并创成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单家企业奖励10000元(与市级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当年获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称号或当年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企业5万元。鼓励企业申报发明专利,当年度授权(以取得发明专利证书为准),奖励3000元,鼓励发明专利质押融资,当年成功质押一只,奖励1万元(与市级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二)鼓励轴承轴瓦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当年在信息化软件、网络建设及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投入10万元及以上,经市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按照每家8万元予以补助(市镇两级补助不超过企业总投入金额)。
四、鼓励轴承轴瓦企业发展开放型经济
当年出口总额100万美元以上的轴承轴瓦企业,且出口增幅在5%(含)以上的(新引进或注册企业除外),对出口比上一年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出口额以商务局反馈数据为准),每1美元奖励0.02元人民币,外资企业享受外资政策不再享受自营出口奖励。
五、加大项目双进力度
(一)对轴承轴瓦产业链有重大引领、撬动、效益突破等创新或补齐短板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明确相关政策。
(二)对引进轴承轴瓦特色招商引资项目有重要和突出贡献的企业、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给予奖励。
六、其它
本意见有关政策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璜山镇轴承轴瓦行业发展激励政策》申报表 附 件.wps
诸暨市璜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