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87/2024-16023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发布机构: 璜山镇 成文日期: 2024-01-01

诸暨市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轴承轴瓦行业发展激励政策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26 10: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璜山镇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全体机关干部

    为进一步激发璜山轴承轴瓦特色产业活力数字化赋能轴承轴瓦高质量发展推动轴承轴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擦亮“璜山轴承轴瓦”金名片,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鼓励轴承轴瓦企业做大做强

(一)对实缴税收同比增长的轴承轴瓦企业(经营状态为正常经营)进行财政激励,实缴税收以200万元为档次,进行0.6万元/档奖励,即达到200万元奖励0.6万元,增加200万元再奖励0.6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

(二)鼓励培育股份制轴承轴瓦企业,当年新增轴承轴瓦股份公司的,每家奖励2万元,轴承轴瓦企业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每家奖励5万元,当年在国际人才板或省股交中心挂牌的每家奖励2万元,“新三板”或者A股上市的每家奖励6万元。(以上4项奖励可同时享受

(三)当年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小升规”、“下升上”轴承轴瓦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轴承轴瓦企业转型升级

)对轴承轴瓦工业投资(技改)项目(项目需统计入库)按当年(自首台设备购买后一个循环年度)设备实际投资额(以国税实际抵扣数为准)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的奖励,奖励兑现年度以统计入库年度为准300万元以上按照市级奖励兑现,镇里不再单独奖励。

鼓励轴承轴瓦企业提高容积率,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实施“零增地”扩建项目配套奖励,对项目实施后容积率达到2.0及以上,按照增加面积给予奖励,增加建筑面积100-500平方米(施工许可证发放后1年内通过综合验收),按照实际增加面积奖励5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5万(超过500平方米享受市级政策)。

三、鼓励轴承轴瓦企业科技创新

)积极鼓励轴承轴瓦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合作或项目,可产业化科技成果项目经科技局认定,每引进一只奖励1.5万元,当年申报并创成浙江省科技型小企业的,单家企业奖励10000元(与市级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当年获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称号或当年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企业5万元。鼓励企业申报发明专利,当年度授权(以取得发明专利证书为准),奖励3000元,鼓励发明专利质押融资当年成功质押一只,奖励1万元(与市级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二)鼓励轴承轴瓦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当年在信息化软件、网络建设及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投入10万元及以上,经市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按照每家8万元予以补助(市镇两级补助不超过企业总投入金额)。

四、鼓励轴承轴瓦企业发展开放型经济

当年出口总额100万美元以上的轴承轴瓦企业,出口增幅在5%(含)以上的新引进或注册企业除外,对出口比上一年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出口额以商务局反馈数据为准),每1美元奖励0.02人民币,外资企业享受外资政策不再享受自营出口奖励

五、加大项目双进力度

对轴承轴瓦产业链有重大引领、撬动、效益突破等创新或补齐短板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明确相关政策  

(二)对引进轴承轴瓦特色招商引资项目有重要和突出贡献的企业、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给予奖励。

  、其它

本意见有关政策从202411日起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璜山镇轴承轴瓦行业发展激励政策》申报表 附 件.wps  

 

 

 

 

                               诸暨市璜山镇人民政府

                                  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