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安华镇弃土处置场所建设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办〔2020〕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诸暨市安华镇弃土处置场所建设工程社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安华镇宣何村、矿亭村。
2、项目名称
诸暨市安华镇弃土处置场所建设工程
3、建设单位
浙江省诸暨市安华镇人民政府
4、项目概要
为保证区域周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安华镇拟建设弃土场6座,建设地点位于宣何村(1#~5#弃土场)、矿亭村(6#弃土场),其中1#弃土场容纳方量约9万方,2#弃土场容纳方量约5万方,3#弃土场容纳方量约70万方,4#弃土场容纳方量约70万方,5#弃土场容纳方量约50万方,6#弃土场容纳方量约2万方,6座弃土场总容纳方量约206万方。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1#弃土场:
(1)新建一级挡墙长22m,采用浆砌块石结构;
(2)库区内设置梯级挡墙,采用干砌块石结构,墙趾处设置排水沟;
(3)库区外围新建排水沟,一级挡墙下游侧新建渠道连接段长40m;
(4)新建进库道路,长102.3m;
(5)一级挡墙下游侧新建管理房1座;
(6)新建工程观测设施。
(二)2#弃土场:
(1)新建一级挡墙长36m,采用浆砌块石结构;
(2)库区内设置梯级挡墙,采用干砌块石结构,墙趾处设置排水沟;
(3)库区外围新建排水沟,一级挡墙下游侧新建渠道连接段长40m;
(4)新建进库道路,长442.5m;
(5)一级挡墙下游侧新建管理房1座;
(6)新建工程观测设施。
(三)3#弃土场:
(1)新建一级挡墙长25m,采用灌砌块石结构;
(2)库区内设置梯级挡墙,采用干砌块石结构,墙趾处设置排水沟;
(3)库区外围新建排水沟,一级挡墙下游侧新建渠道连接段长40m;
(4)新建进库道路,长183m;
(5)一级挡墙下游侧新建管理房1座;
(6)新建工程观测设施。
(四)4#弃土场:
(1)新建一级挡墙长30m,采用灌砌块石结构;
(2)库区内设置梯级挡墙,采用干砌块石结构,墙趾处设置排水沟;
(3)库区外围新建排水沟,一级挡墙下游侧新建渠道连接段长40m;
(4)新建进库道路,长100m;
(5)新建工程观测设施。
(五)5#弃土场:
(1)新建一级挡墙长40m,采用灌砌块石结构;
(2)库区内设置梯级挡墙,采用干砌块石结构,墙趾处设置排水沟;
(3)库区外围新建排水沟,一级挡墙下游侧新建渠道连接段长40m;
(4)新建进库道路,长310m;
(5)一级挡墙下游侧新建管理房1座;
(6)新建工程观测设施。
(六)6#弃土场:
(1)新建一级挡墙长40m,采用浆砌块石结构;
(2)库区内设置梯级挡墙,采用干砌块石结构,墙趾处设置排水沟;
(3)库区外围新建排水沟,一级挡墙下游侧新建渠道连接段长40m;
(4)新建进库道路,长300m;
(5)新建工程观测设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
(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项目实施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于2024年10月10日止;
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浙江联艺勘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7590137
电子邮箱:508671014@qq.com
诸暨市安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