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我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现将调整后的隐患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及组织实施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管”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通过巡查检查、督查暗访、任务交办、限期整改、约谈问责等形式,严查、严治、严管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纠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形成“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隐患闭环管理机制,有效“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重点内容
由镇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工作的部署推进,落实归口指导、协调管理和督查评估等工作。
(一)全覆盖排查要求
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相关站办所要充分运用“141”基层智治综合应用(浙政钉-掌上基层-基层应急消防应用),及其子模块“镇街消防”模块(九小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自行填报并反馈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对新增的市场主体要及时纳管。
(二)隐患来源
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相关站办所要严格落实《关于构建店口镇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的通知》(店委〔2023〕37号)文件要求,对本辖区、本领域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居住出租房、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检查。为确保查到真隐患,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全覆盖排查”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排查方式。“双随机抽查”是指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根据上级督查、领导关注、群众反映、隐患交办、事故频发、监管漏洞等问题线索,每季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一次暗访督查,每次发现问题不少于5个;“全覆盖排查”是指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相关站办所根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按照排查要求组织人员在各自辖区(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隐患发现率不得低于100%,即每检查1家(处)不少于1条隐患。“社会化服务”是指2024年企业(场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宣传等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的中标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由第三方机构组建的专职巡查员队伍协助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相关站办所重点对工业企业、3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公寓)开展日常巡查,隐患发现率不得低于300%,即每检查1家(处)不少于3条隐患,每个月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总数不得少于2条。
三、工作流程
按照交办、整改、督查、验收、执法等程序进行,形成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一般隐患整改期限为7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限为7日的规定落实闭环措施。
(一)交办。1.由镇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急消防管理站通过“141”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和第三方机构报送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每月从中筛选不少于20条重点问题作为督办问题,于每月1日前向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单,抄报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典型问题,要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曝光。2.由应急消防管理站落实专人对第三方机构日常巡查发现的隐患,在每周第一个工作日通过浙政钉向相关驻村干部、城市社区负责人、相关站办所负责人进行线上交办。3.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相关站办通过“141”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开展全覆盖排查,发现一般隐患的,在本单位内部自行交办相关责任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可在应用内点击“流转综治平台按钮”,流转至镇综治平台处理,进行反向交办。
(二)整改。1.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相关站办通过“141”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填报的隐患要落实责任人自行反馈闭环。2.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相关站办在收到镇级交办材料后要立即组织村社两委干部、专职网格员、联企人员等责任人按照“一对一督改、点对点复查”的要求,经严格审核把关后,在规定期限内报送隐患整改反馈资料。对因工程性、要素性、程序性、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项,整改责任单位要及时说明情况,并明确延期整改时限。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系统性问题列入七张问题清单蓄水池。对无法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复杂问题,要提交镇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研究解决。
(三)督查。镇政府分管领导要适时组织人员对隐患闭环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走过场或不作为、慢作为导致问题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责任单位,要进行约谈、通报,并进行二次交办、持续交办,直至完成整改。必要时提请镇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整改不到位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
(四)验收。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组织人员对隐患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实地复查、验收,并通过“141”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反馈。其中,对镇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急消防管理站交办的问题,形成电子稿或书面材料(需一企一档)进行反馈。
(五)执法。对经责任单位反复督促、提醒仍拒不整改或超期未完成整改的,经责任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核后,将名单报镇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周蕾俊)。镇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执法线索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交办给具有相应执法权限的职能部门,涉及多领域执法事项的,要报分管领导组织联合执法,严格依法立案查处,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得以消除,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相关站办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树牢安全生产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敢于发现隐患、敢于督改问题,真正做到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治理、第一时间闭环,为防控事故发生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上下联动。要建立覆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三级网格治理体系,即:包村(条线)领导网格、站队(办所)专属网格、村居(社区)基层网格。镇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专业领域组织工作,如涉及问题无法明确分属领域,由牵头部门提交镇政府协调确定牵头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真正找准问题、查实隐患。
(三)强化刚性执法。加强严格执法,狠抓隐患督办与执法整治,始终对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保持“零容忍”态势,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形成强大震慑。
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