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口镇居住出租房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诸暨市消防安全教育警示会议精神,深刻吸取“8·24”火灾事故教训,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改善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条件,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深化平安店口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蔡天军担任组长,张向春、张江杰任副组长,陈浩、斯虓峰、寿远超、虞新国、张智健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消防管理站,周蕾俊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标准
(一)单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居住出租房屋必须设置2个以上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单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只设置1部疏散楼梯的,2楼及以上须配备缓降器,居住出租房屋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畅通,不得封闭或堆放杂物;
(二)每个房间必须设有逃生窗口,房间设置防盗网的拆除防盗窗或者开启不小于1米×1米逃生通道,走廊等公共区域设置防盗窗的一律拆除;
(三)每间出租房应当配备不少于1具3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以及防烟面罩、报警哨和手电筒;
(四)室内电气产品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室内电气线路应套管保护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空气开关;
(五)房间应采用实体墙且砌筑至楼板底部;
(六)不得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厨房外其他部位及高层建筑出租房内不得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罐。使用明火的厨房应与其他部位采用实体墙分隔;
(七)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公寓)应在居室和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自救式逃生面罩、应急照明灯;
(八)出租房(公寓)应设置电动车统一存放和充电场所,电动车停放区域与其他功能区域应采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
(九)其它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消除。检查时可对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的内容,一一对照检查。此次整治的重中之重是解决通道不足、通道上锁、走廊通道上乱堆杂物、安装影响救援的防盗窗、违规使用明火、电瓶车违规充停等问题。
四、任务分工
(一)30人以上出租房由镇应消站牵头,成立四个工作小组,组员由应消站、第三方服务单位、派出所辅警、相关村社干部、网格员等人员组成。8月31日之前完成隐患摸排,9月15日之前完成隐患整改。
(二)30人以下出租房由属地村社负责,具体由驻村干部、村主职干部牵头,成立由村两委干部、派出所辅警、网格员组成的工作小组。9月15日之前完成隐患摸排,9月底之前完成隐患整改。每日上报隐患摸排整改进度。
(三)隐患整治形成闭环。检查时填写《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一般隐患整改期限为7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限为7日的规定落实闭环措施,对因工程性、要素性、程序性、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项,整改责任单位要及时说明情况,并明确延期整改时限。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系统性问题列入七张问题清单蓄水池。对无法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复杂问题,要提交镇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出租房,各村社要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报镇应消站协同处理,必要时立案查处。整治期间,各村社每日填报《店口镇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2)。
(四)长效机制。此次整治完成后,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转入长效管理机制,监管责任分工总体按照《店口镇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中相关内容实施。10月份开始,30人以上出租房由镇应消站牵头,派出所辅警、第三方服务单位、村社干部和网格员协调排查整治,每月检查一次,每周上报检查整改情况。30人以下出租房由属地村社和派出所辅警共同监管,对每一家出租房要明确负责的两委干部、网格员,以及派出所辅警,每季度检查一次,各村社每周上报《店口镇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村社区、城市社区、派出所要全面摸清居住出租房底数,及时更新动态,明确房屋位置、结构、楼层、面积、居住人数、房东信息等,熟悉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和水源情况,建立辖区内居住出租房管理台账。各村社在9月10日前上报居住出租房清册(见附件3),对新增的30人以上出租房动态报应急消防管理站。
(二)全速整改,不留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应急消防管理站、村社区、城市社区、派出所要协同督促居住出租房房东(负责人)履行整改责任,对重点火灾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一般隐患限期整改。对涉及违章建筑影响消防救援通道、应急逃生通道的,村镇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配合处置到位。
(三)全程监督,不留盲区。对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应急消防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根据赋权执法、委托执法范围,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涉及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关停,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要求各责任单位充分调动检查整治力量,全力开展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消除亡人事故风险,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附件1: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2:店口镇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
附件3:村(社区)居住出租房清册
附件1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地址: 楼层: 层, 房间数: 个, 面积: 平方米,疏散楼梯: 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检查情况 | |
重大问题隐患 | 房屋结构 | 危旧房或木结构房屋不符合出租条件 | |
防火分隔 | 生产、储存、经营染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防火门、自行关闭 钢质门)和楼板进行分隔。 | ||
电瓶车管理 | 电瓶车存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 未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 | ||
一般问题隐息 | 隔墙分隔 | 房间未采用实体墙分隔,隔墙分隔未砌至楼板底部或分隔不严实。 | |
电气线路 | 1.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或套管不到位。 2.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 ||
明火使用 | 煤气灶与居住部分未有效分隔。 | ||
消防设施 | 1.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 2.未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10个 以上出租床位)。 | ||
疏散畅通 |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 2.外窗设置防盗窗且无法从内部开启。 3.应急逃生通道是否堵塞。 | ||
其他问题 |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
检查人员: 房东(或负责人): 检查时间:
注:1.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报应消站协同处置。2.此表格一式二份,一份交检查对象,一份村社存档备查。
附件2 店口镇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 | ||||||||||
村社区 | 任务数 | 检查家(次) | 隐患数 | 隐患整改情况 | 处罚数 | 备注 | ||||
新增 | 累计 | 新增 | 累计 | 已整改 | 未整改 | 整改率 | ||||
附件3
村(社区)居住出租房清册 | ||||||||||||
序号 | 村(社区) | 出租房名称 | 具体地址 | 居住人数 | 建筑性质 | 楼层 | 面积 | 房东或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辅警 | 村社干部 | 网格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