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口镇居住出租房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09-04 09: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诸暨市消防安全教育警示会议精神,深刻吸取8·24”火灾事故教训,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改善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条件,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深化平安店口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蔡天军担任组长,张向春、张江杰任副组长,陈浩、斯虓峰、寿远超、虞新国、张智健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消防管理站,周蕾俊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标准

(一)单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居住出租房屋必须设置2个以上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单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只设置1部疏散楼梯的,2楼及以上须配备缓降器,居住出租房屋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畅通,不得封闭或堆放杂物;

(二)每个房间必须设有逃生窗口,房间设置防盗网的拆除防盗窗或者开启不小于1×1米逃生通道,走廊等公共区域设置防盗窗的一律拆除;

(三)每间出租房应当配备不少于13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以及防烟面罩、报警哨和手电筒;

(四)室内电气产品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室内电气线路应套管保护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空气开关;

(五)房间应采用实体墙且砌筑至楼板底部;

(六)不得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厨房外其他部位及高层建筑出租房内不得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罐。使用明火的厨房应与其他部位采用实体墙分隔;

(七)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公寓)应在居室和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自救式逃生面罩、应急照明灯;

(八)出租房(公寓)应设置电动车统一存放和充电场所,电动车停放区域与其他功能区域应采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

  (九)其它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消除。检查时可对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的内容,一一对照检查。此次整治的重中之重是解决通道不足、通道上锁、走廊通道上乱堆杂物、安装影响救援的防盗窗、违规使用明火、电瓶车违规充停等问题。

四、任务分工

(一)30人以上出租房由镇应消站牵头,成立四个工作小组,组员由应消站、第三方服务单位、派出所辅警、相关村社干部、网格员等人员组成。831日之前完成隐患摸排,915日之前完成隐患整改。

(二)30人以下出租房由属地村社负责,具体由驻村干部、村主职干部牵头,成立由村两委干部、派出所辅警、网格员组成的工作小组。915日之前完成隐患摸排,9月底之前完成隐患整改。每日上报隐患摸排整改进度。

(三)隐患整治形成闭环。检查时填写《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一般隐患整改期限为7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限为7日的规定落实闭环措施,对因工程性、要素性、程序性、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项,整改责任单位要及时说明情况,并明确延期整改时限。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系统性问题列入七张问题清单蓄水池。对无法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复杂问题,要提交镇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出租房,各村社要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报镇应消站协同处理,必要时立案查处。整治期间,各村社每日填报《店口镇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2)。

(四)长效机制。此次整治完成后,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转入长效管理机制,监管责任分工总体按照《店口镇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中相关内容实施10月份开始,30以上出租房由镇应消站牵头,派出所辅警、第三方服务单位、村社干部和网格员协调排查整治,每月检查一次,每周上报检查整改情况。30人以下出租房由属地村社和派出所辅警共同监管,对每一家出租房要明确负责的两委干部、网格员,以及派出所辅警,每季度检查一次,各村社每周上报《店口镇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村社区、城市社区、派出所要全面摸清居住出租房底数,及时更新动态,明确房屋位置、结构、楼层、面积、居住人数、房东信息等,熟悉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和水源情况,建立辖区内居住出租房管理台账。各村社在910日前上报居住出租房清册(见附件3),对新增的30人以上出租房动态报应急消防管理站。

(二)全速整改,不留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应急消防管理站、村社区、城市社区、派出所要协同督促居住出租房房东(负责人)履行整改责任,对重点火灾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一般隐患限期整改。对涉及违章建筑影响消防救援通道、应急逃生通道的,村镇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配合处置到位。

(三)全程监督,不留盲区。对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应急消防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根据赋权执法、委托执法范围,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涉及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关停,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要求各责任单位充分调动检查整治力量,全力开展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消除亡人事故风险,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附件1: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2:店口镇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

附件3:村(社区)居住出租房清册


 

附件1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地址:                                         

楼层:         层, 房间数:        个,

面积:        平方米,疏散楼梯:        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情况

重大问题隐

房屋结构

危旧房或木结构房屋不符合出租条件


防火分隔

生产、储存经营染所与居部分未采用实体墙(防门、自行

钢质)和楼板进行分隔。


电瓶车管理

瓶车存放,电区域与居部分

未采用进行分


一般问题隐息

隔墙分隔

房间未采用实体墙分隔,隔墙分隔楼板底部或分严实


电气线路

1.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或套管不到位

2.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明火使用

煤气灶与居部分未有效分隔。


消防设施

1.配备火器,应急明灯。

2.未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10个

以上出租床位)。


疏散畅通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封闭或堆放杂物)。

2.外设置防盗窗且无法从内部开启

3.应急逃生通道是否堵塞。


其他问题

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检查人员:         房东(或负责人):          检查时间:

 

注:1.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报应消站协同处置。2.此表格一式二份,一份交检查对象,一份村社存档备查。


附件2

店口镇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
(每日上报进度)

村社区

任务数

检查家(次)

隐患数

隐患整改情况

处罚数

备注

新增

累计

新增

累计

已整改

未整改

整改率






























































































































































































 

附件3

           村(社区)居住出租房清册

序号

村(社区)

出租房名称

具体地址

居住人数

建筑性质

楼层

面积

房东或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辅警

村社干部

网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