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文字解读】2024年赵家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2024-09-05 15: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赵家镇

一、制订背景

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本办法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招生方式,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资源,减少教育机会的不平等现象。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

三、报名流程图

四、其他说明

(一)关于户籍、房产类入学的说明

1.户口迁入及产权证取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2.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入学。考虑到政策的延续,2012年6月21日前已登记的集体、挂靠户籍入学对象视作第一类。

3.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能作为产权类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仅以产权房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二)关于特殊群体入学的说明

1.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入学。“人才绿卡”持有者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对象,按相关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2.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入学。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安排入学,一般根据父母(或本人)在学区拥有的家庭产权房或父母一方在学区内经商务工条件统筹安排。

3.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按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保障政策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精神执行。在具体统筹安排入学时,可结合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镇的稳定职业和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时长等综合因素有序安置。在我镇缴纳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视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近方便”“应入尽入”的原则分类安置,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零拒绝”。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适龄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听障儿童少年到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视障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5.超龄儿童入学。须先经学校核实未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方可安排入学。

五、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家长需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和报名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报名。

信息真实性:家长需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或使用虚假证件等行为,将取消入学资格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咨询渠道:家长可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招生政策,如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咨询毕业小学或对应片区学校等。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诸暨市赵家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胡舟斌(赵家镇综合信息指挥室专职副主任)

联系电话:0575-8908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