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镇长林村风同湾旱地、山头背等6块旱田(地)出租公告
一、招标人:安华镇长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承包项目名称:安华镇长林村风同湾旱地、山头背等6块旱田(地)出租
三、招标项目及标底:
标的序号 |
旱田(地)名称 |
面积(亩) |
总承包期租金(起标价/元) |
租期 |
合同日期 |
1 |
山头背(地) |
1 |
600 |
10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2 |
陈顶(地) |
0.5 |
600 |
10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3 |
前山脚 |
0.5 |
100 |
10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4 |
尖埂顶 |
0.5 |
100 |
10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5 |
岭头塘后坎 |
0.5 |
200 |
10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6 |
风同湾旱地 |
2 |
2500 |
10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备注:旱田(地)经济作物承包者在期满前十五天自行处理完,期满还未处理完,则一律收归村所有,村不作任何赔偿;如遇国家及村征用,应无条件服从,村退回剩余期限租金,其他费用村不作补偿。
四、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投标方法:现金暗投,最高价中标。依次开标,投标人需将相应旱田(地)总承包款以现金形式装入信封或包装袋(存折、存单、银行卡等不予认可),现场递交,低于起标价作无效标处理。现金最高者中标,平标时由招标人抽签决定。
六、承包款支付方式:当场一次性递交前5年租金,后5年租金于租期的第6年一次性性交清,村开具收款收据。预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则没收其承包款,另行发包。
七、随带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八、公示时间:2025年1月 10 日-2025年1月19日
九、开标时间:2025年1月 20 日上午9:30
十、开标地点:安华镇长林村村部会议室
十一、联系人:陈启表 18067679887(工作电话)
安华镇长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安华镇项目交易办公室
2025年1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