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诸暨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使用计划的公示
2025-01-1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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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0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自主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研究,确定诸暨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使用计划。
现将具体项目情况和计划补助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个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5-89091301
附件: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使用计划安排表.docx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