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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五年第一期)

2025-01-26 14: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统计区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处理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2025年1月,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1697件,其中投诉1214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2%;举报483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8%;商品类投诉858件,占投诉总量的71%,服务类投诉356件,占投诉总量的29%,投诉调解成功804件,成功率6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48万元。

二、投诉数据统计

受理投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数量(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1214

38.48

表二、消费投诉大类

投诉类别

数量(件)

占总投诉的%

商品类

858

71%

服务类

356

29%

表三、商品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交通工具

17

通讯产品

13

家用电器

29

食品

195

保健品

1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14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404

装修建材

39

其他

146

表四、服务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餐饮、住宿服务

145

美容、美发服务

19

衣物洗涤、染色服务

27

修理服务

7

设计、装修服务

33

租赁、旅游服务

1

文化娱乐服务

48

其他

76

三、投诉数据分析

以上数据表明,商品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服装鞋帽、日用百货404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47%,投诉内容主要涉及诸暨本土区域特色产品:如袜子、袜裤、内衣、儿童服饰等,反映的主要问题商品虚假宣传,有起球、褪色、质量存在瑕疵,以及由于色差、价格、款型码数的差异引起的商品退换争议问题。食品类19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3%,投诉主要涉及包装标识不规范,食品超保、变质以及食品卫生问题,建议商家日常加强自查,及时下架过期食品。装修建材39件,占商品类投诉的5%,主要反映装修材料的质量及售后服务的问题。商家销售产品以假充好、以次充好。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材料施工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家用电器29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主要反映产品质量有瑕疵,收到的产品与实物样品不符,以次充好,质价不符,维修价格不透明,以及维修效果不满意等问题。

服务类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文化娱乐、设计装修服务等行业,餐饮住宿服务145件,占服务类投诉的41%,主要反映餐馆就餐环境卫生状况不好、服务态度欠佳以及菜品中发现异物等问题。酒店住宿存在网络订房商家不履行约定,实际环境与宣传不符,服务质量下降、卫生情况堪忧等问题。文化娱乐服务4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3%,主要涉及电影院、KTV、健身等行业退款纠纷问题。设计、装修服务33件,占服务类投诉的9%,主要反映合同纠纷、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这三个方面。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