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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施工)
发布日期:2025-11-03 19:05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诸暨市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诸暨市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 已由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2501-330681-04-01-64456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诸暨市中心医院,招标人为诸暨市中心医院 ,委托代理机构为诸暨天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诸暨市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2000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8034.3452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诸暨市中心医院综合楼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10645.79平方米,共10层,地下建筑面积约1413.95方米,共1层;原门诊楼、行政楼,住院部改造最大单跨跨度7.1米 ,建设地点:暨阳街道朱公路98号

2.2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新建综合楼,原门诊楼、综合楼 、住院部改造,场外市政、变配电站及污水处理工程等工作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7895.292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692 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0207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4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若采用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施工任务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①工程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等。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准材料。若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施工任务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公共建筑的定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但不包括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7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4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若采用联合体项目业绩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作为承担上述业绩要求相应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资料:①工程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等。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提供联合体项目业绩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作为承担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相应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有变更的,须提供以下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公共建筑的定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但不包括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

3.8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其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5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7.监管机构: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诸暨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诸暨天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暨阳街道朱公路98号      址:  诸暨市人民中路267号9楼   

联系人:      韦超            联系人:           郦依璇             

工作电话:  15968512338     工作电话:        13516755299           

 箱:               /             箱:    1274461951@qq.com         

 

 

2025113


附件下载:
综合楼2.rar
综合楼3.rar
老住院楼.rar
综合楼1.rar
室外、老门诊楼、基坑围护、增容工程.rar
招标控制价.rar
招标文件及附件.rar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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