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03 15: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一、该文件制定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制定依据: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制定目的: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公文规范性,加强行政机关公信力。

二、该文件制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文件由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6日在诸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未收集到集中反映的意见。

三、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10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1日期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0件。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赵益均(党委书记、局长)

骆华英(法制信访科科长)

联系电话:0575-8701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