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2 11: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基层所(分局):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2025年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科室、单位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整理归档,事项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2025年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决策主体

法律政策依据

1

《诸暨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12 月

-2025年12月

2025年3月前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025年4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形成文件正式稿,提交专家质询讨论;

2025年10月提交合法性审查,形成正式稿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

2025年12月前正式发布文件。

诸暨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绍兴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2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