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33/2020-150668 组配分类: 财政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办 发文日期: 2020-0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06-05 10:32: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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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诸编〔2008〕30号),主要职责是:

1.对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活动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为市民和法人提供各类行政审批服务。

2.对公共服务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机关效能跟踪监督,建立机关效能考核机制;受理并查处群众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举报投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1,330.9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57.23万元,增长52.33%。主要是: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故收、支总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12.99万元,占总收入98.65%,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1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8.64%;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1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90万元,占40.28%;项目支出784.01万元,占59.72%;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17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6.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87万元,项目支出784.0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30.5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57.15万元,增长52.34%。主要是因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大力实施,业务开展需要,2017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经费较2016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2.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7.15万元,增长53.42%。主要是:因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大力实施,业务开展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16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9.9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17.49万元,2017年决算为36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04万元,2017年决算为59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项目资金结转24万元,2017年追加“最多跑一次”改革经费378万元,年初预算中的市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资金未使用结转至2018年经费211万元,故实际增加支出191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22.24万元,2017年决算为26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7月招聘编外人员16名,追加人员经费32万元;追加车改相关经费1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33.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类款项的调整,原来在行政运行(项)中的预算调整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13.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类款项的调整,原来在行政运行(项)中的预算调整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6.49万元,2017年决算为为1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进出经费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0.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进出经费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8.22万元,2017年决算为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47万元,2017年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购房补贴按规定补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8.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32.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66.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66.8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31万元,下降75.5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7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7.13%。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级有关部门调研、督查、其他省市县各级考察来访及各类业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后,各级部门来访增加。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426人次,共 3.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使用,资产尚未划转。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单位行政审批业务费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5万元,实际支出24.96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业务发展宣传支出等方面。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绩效评价小组围绕项目立项、项目执行,对项目的绩效、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进行了讨论。项目评价小组根据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逐一打分,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充分,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完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行政审批业务的开展,统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审定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制定的行政审批服务制度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组织协调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等工作。完成绩效情况:通过行政审批业务经费的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切实发挥行政服务审批职能,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办事窗口指导和管理。

评价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公共服务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4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调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公共服务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公共服务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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