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1/2022-163501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国资办) | 发文日期: | 2022-04-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日期:2022-04-19 09:02: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诸暨市店口镇义工协会、诸暨市自闭症家庭关爱互助协会、诸暨市越民生义工团自2021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诸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