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21/2011-133358 | 组配分类: |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11-10-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日期:2011-10-19 10:17: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认真做好曾经从事乡村医生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审核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组织机构
(一)市卫生局成立曾经从事乡村医生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岳军
副组长:楼云成
成 员:王伟杰 戚坚永 俞亚玲 黄欢明 张雪梅
陈 恩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主职
领导小组下设审核办公室,审核办公室设在医政科,戚坚永兼任审核办公室主任,陈恩为专职工作人员。审核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人员培训,做好具体的审核、认定、公示、汇总等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移(报)送审核结果。审核专线:87252120。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行政主职任组长的初审小组,开通服务专线,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初审工作,包括符合条件人员的摸底调查、通知联络、协助申报、材料收集、初步审核、汇总上报、公示补报等。
二、时间安排
(一)2011年10月21日前:市局成立组织、落实人员、制定方案、动员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医政科。
(二)2011年10月25日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组织、落实人员、开通专线、动员发动、培训摸底、通知联络。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2011年11月10日前:受理初审、镇村确认、整理汇总。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30日:集中审核,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后及时到市局医政科办理。责任单位:市局医政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0日:整理汇总、公示、补报。责任单位:市局医政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2011年12月11日至2011年12月22日:甄别、查核、补报(公示)。责任单位:市局医政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七)2011年12月22日至2011年12月31日:汇总、移送、上报,完成审核工作。责任单位:市局医政科。
三、其他要求
此次待遇调整事关乡村医生切身利益,涉及人员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政策性强,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严格把关,切实把审核认定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关于做好曾经从事乡村医生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1〕199号).doc
诸暨市卫生局
2011年10月19日
【全文下载】:关于曾经从事乡村医生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审核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