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6 21:32: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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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医共体、其他卫生健康单位,各民营医院:

  现将《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6日

 

 

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效遏止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杜绝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类型

  1. 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假医”、“游医”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的;

  2.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生的行为;

  3.严肃查处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和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行为;

  4.严肃查处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

  5.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

  6.严肃查处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行为的;

  7.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超经营范围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

  (二)重点区域

  1.开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店口、大唐等流动人口聚集镇乡(街道)。

  2.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

  3.利用生活美容院、宾馆等场所进行非法行医的。

  三、职责分工

  (一)局层面负责协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案件办理。加强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和镇乡街道工作协调衔接,完善部门街道联动工作制度,形成联合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

  (二)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信息统计、上报,负责违法医疗广告的查处等。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责任区域)内的日常巡查和非法行医信息的收集、核实、汇总、上报工作,开展非法行医危害宣传,协助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办和回访工作。

  (四)各医疗机构负责加强本单位(含下属机构)的依法执业工作,强化执业管理。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涉嫌非法行医时要全力协助案件的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把打击非法行医列入各单位中心工作之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局对各相关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全面排查,强化监督

  市卫生监督所要落实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积极推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全面摸排、及时收集辖区内的非法行医信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宣传非法行医危害,曝光典型案例,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知情人员积极举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打击行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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