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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财政局关于科技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5 16:21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财政局

根据市审计局《诸暨市科技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诸审调报〔2024〕2号)中反映的“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进行了及时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是加强协作。市财政局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第一时间将文件转发给市科技局。

二是加强督促。待上级部门将指标下达到市财政局后,市财政局及时下达指标到市科技局,同时发放《部门(单位)预算指标核定(追加、减)通知单》,告知市科技局按规定用途抓紧安排,专款专用,及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对接。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7号)文件要求,及时对接并督促市科技局按时间节点要求拨付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                         



诸暨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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