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65/2025-1636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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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暨阳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关于印发《暨阳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经合社,城东、城中派出所,全体机关干部: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暨阳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25日
暨阳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针对暨阳街道火灾多发的势头(今年以来暨阳街道37起,同比上升85%),请各村(居)、社区要严格落实绍兴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绍消专委办〔2025〕5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和行业产业特点分析研判,深入查找问题短板,确保街道火灾形势稳定。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当前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重要场所,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紧盯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等“五大”领域,全面排查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严密安全防范举措。教体、民宗、民政、商务、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建设等行业主管线办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系统、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定期“把脉问诊”,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
二、重点范围
(一)居住出租房。重点是10人以上的出租房,突出诸暨市重点挂牌单位:江龙村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
(二)高层民用建筑。抓实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突出电瓶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现象;突出消控室日常值班值守工作;突出整治消防疏散通道现象。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电影院、教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商市场、文化旅游场所、医疗托育机构、文物古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九小场所”。包括小学校(小幼儿园),小医院(小诊所、小托育机构),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饮,小商店,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五)工业企业。包括纺织印染类企业,制鞋类企业,海绵生产加工类企业,竹木加工类企业,锂离子电池制造(使用)类企业,家电制造类企业,工贸行业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
三、职责分工
各村(居)、经合社、各线办要紧紧围绕绍兴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总体部署,强化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工作,紧盯不放心单位和区域,制定针对性防范举措,坚决稳控消防安全形势。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消防安全的指导工作,加强与各有关线办的沟通协作,强化排查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步落实对工业企业和各社区沿街店铺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经济发展办公室落实对综合商贸体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社会事务办公室落实教托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对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市场监管局暨阳所落实对大型餐饮(200平方以上)、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各派出所落实对出租房重点是10人以上的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各村(居)、社区抓好对属地九小场所、高层建筑、出租房、多业态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各村(居)、经合社、各线办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摸清“五大”领域底数,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
四、整治重点
(一)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安全疏散。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按照《诸暨市暨阳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进电瓶车的全链条整治。
(三)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四)用火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合用场所内燃气灶与居住部分应进行有效分隔。
(五)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不得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六)安全疏散。依照《暨阳街道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突出解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清理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的问题。落实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的要求。
(七)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八)设施器材。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九)宣传教育。单位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落实定期消防安全演练工作;从业人员应当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居民层面要落实“三查三清三关”宣传(查防火门关闭、查通道畅通、查电线套管;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社区,各线办要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领域隐患的严重危害性,认真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切实将整治任务落实到每个环节。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村(居)、社区,各线办要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和“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广泛发动各类人员开展排查整治。
(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各村(居)、社区,各线办要以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消防安全履职监督和消防设施管理等长效机制。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广泛发动网格员、治安巡防员、消防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本次行动,营造齐抓共治的良好氛围。
相关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请各村(居)、社区,各线办于2025年3月25日前交到应急消防管理站1215办公室。
附件: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 基本 情况 | 地址(县、乡、村社及门牌号):
出租房间(间): 居住人数(人):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检查情况 | |
突出 问题 隐患 | 防火分隔 |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防火门、自行关闭钢质门)和楼板进行分隔。 | |
电瓶车管理 | 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区域未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 | ||
一般 问题 隐患 | 隔墙分隔 | 房间未采用实体墙分隔,隔墙分隔未砌至楼板底部或分隔不严实。 | |
电气线路 | 1.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或者套管不到位。 2.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 ||
明火使用 | 煤气灶与居住部分未有效分隔。 | ||
消防设施 | 1.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 2.未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 | ||
疏散畅通 |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 2.外窗设置无法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 | ||
其他问题 |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 ||
备注:“单位基本情况”出租房间数以1户人家居住的房间为1间,居住人数指单栋房屋居住的总人数(包括房东),“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检查发现的问题。 |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 基本 情况 | 建筑名称: 地 址: 物业服务企业: 建筑类型: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否¨是¨ | 检查情况 | |
突出 问题 隐患 | 消防设施 | 1.消防报警、喷淋、防排烟系统瘫痪。 2.消火栓无水。 | |
电瓶车管理 | 1.楼道内大量电瓶车(5辆及以上)违规停放充电。 2.电瓶车集中充停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 ||
一般 问题 隐患 | 安全管理 | 1.未委托物业公司或明确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2.未明确楼长或者消防安全经理人。 3.电瓶车违规进楼入户充停的。 | |
消防控制室 | 1.消控室无人值班或者未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或操作不熟练。 3.不能提供年度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报告。 | ||
消防设施 | 1.消防报警、喷淋系统存在故障。 2.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 ||
生命通道 | 1.消防车通道不畅影响消防车顺利通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 | ||
微型消防站 | 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者微型站人员操作不熟练的。 | ||
其他问题 |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 ||
备注:建筑类型指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检查发现的问题。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地 址: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否¨是¨ (填写所在建筑名称) | 检查情况 | |
突出 问题 隐患 | 违规住人 | 场所内违规设置人员住宿。 | |
风险源管控 | 1.违规电气焊作业。 2.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不得使用煤气瓶。 3.电瓶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违规充停数量5辆及以上,或者集中充停区域与其他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 ||
消防设施 | 消防喷淋、报警、防排烟系统瘫痪或者室内消火栓无水。 | ||
安全疏散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 ||
一般 问题 隐患 | 安全管理 | 1.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开展培训、演练。 2.未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未及时落实闭环整改。 3.消控室未按要求落实双人24小时持证上岗或者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4.不能提供年度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报告的。 5.电瓶车未按要求充停的。 | |
设施器材 | 1.消控主机存在火警、故障、屏蔽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要求配备或者未保持完整好用。 | ||
建筑安全 | 1.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 2.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 ||
火源管控 | 1.未建立并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2.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未按要求敷设。 3.厨房等明火使用部位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未定期清洗油烟管道,明火厨房未配备灭火毯。 | ||
应急处置 | 1.现场抽查2名人员,不能正确报火警和熟练操作灭火器。 2.微型消防站未按要求到场处置。 | ||
其他问题 |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 ||
备注:“单位类型”是指电影院、教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商市场、文化旅游场所、医疗托育机构、文物古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检查发现的问题。此表作为上级督导检查或者基层排查使用,不作为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自评、验收检查的表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否¨是¨ (填写所在建筑名称) | 检查情况 | |
突出 问题 隐患 | “三合一” | 厂房内违规设置人员住宿的。 | |
动火作业 | 违规电气焊作业。 | ||
安全疏散 | 厂房分隔出租导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 | ||
一般 问题 隐患 | 安全管理 | 1.未书面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各租赁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的。 2.未落实机构、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3.未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 4.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 |
违章搭建 | 违章搭建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 | ||
消防设施 | 1.消控室无人值班或者未持证上岗。 2.报警、喷淋系统损坏。 3.消火栓无水。 4.灭火器压力不足。 | ||
疏散畅通 |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 2.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
电瓶车管理 | 1.电瓶车在厂房内违规充停的。 2.电瓶车集中充停区域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 | ||
疏散逃生 | 1.“厂中厂”各楼层未安装统一联动报警装置。 2.未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 ||
微型消防站 | 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者微型站人员操作不熟练的。 | ||
其他问题 |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 ||
备注:“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检查发现的问题。 |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镇乡(街道): 检查日期:
单位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小学校(小幼儿园 )、¨小医院(小托育机构)、¨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商店、¨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其他场所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否¨是 (填写所在建筑名称) | 检查情况 | |
突出 问题 隐患 | 风险源管控 |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2.不得违规电气焊作业。 3.设置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内或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4.电瓶车充停区域与居住区域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 | |
防火分隔 | 1.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非居住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不能安全疏散的。 2.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合用场所所在房屋不得为木结构。 | ||
一般 问题 隐患 | 用电管理 | 1.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2.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 |
用火管理 | 煤气灶与居住部分未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密闭门、窗进行有效分隔。 | ||
安全管理 | 电瓶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停。 | ||
装修材料 | 不得采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 ||
安全疏散 |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 2.外窗设置无法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 | ||
设施器材 | 1.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2.室内消火栓无水或压力不足。 | ||
教育培训 | 从业人员未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要求。 | ||
其他问题 | 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