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所幼儿园被认定为2024年浙江省一级幼儿园
发布日期:2025-02-05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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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幼儿园申报、各地教育局审核基础上,浙江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经现场评估并公示,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厅公布了2024年浙江省一级幼儿园认定通过名单。我市陶朱街道锦城幼教集团跨湖幼儿园、暨阳街道梓豪幼儿园有限公司、暨阳街道浣纱幼儿园教育集团城南幼儿园、枫桥镇中心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认定为浙江省一级幼儿园。
编辑:(王苏文)
信息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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