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硅酮胶、1000吨AB胶、300吨厌氧胶生产线项目公示

2025-03-20 16: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硅酮胶、1000AB胶、300吨厌氧胶生产线

项目地址: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29

项目性质:新建

诸暨市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3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新型密封材料、密封胶、汽车零部件;从事新型材料的研究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租用诸暨市创佳石材有限公司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29号的闲置厂房从事密封胶的生产。项目主要采用国内先进的技术,购置分散机、分装机、封塑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硅酮胶、1000AB胶、300吨厌氧胶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对企业所在区域的周边踏勘调查可知,项目周边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如表1所示

1 主要保护目标汇总表

环境

要素

名称

方位

厂界最近距离(m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环境

空气

里联村

东南

80

200

敏感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水环境

浦阳江支流

330

/

一般

地表水环境质量类区

声环境

里联村

东南

80

200

敏感

声环境质量2类区

三、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投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投料搅拌分装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预测,项目废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10%,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8.1.2: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本项目厂界外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冷却后纳入诸暨市浣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诸暨市浣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水质较简单,对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分散机、分装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70~85dB。根据预测,项目东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南侧、西侧、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故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固废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袋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处理;废活性炭、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因此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表2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投料

粉尘

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投料搅拌分装

VOCs

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废水

生产车间

冷却水

冷却水冷却后纳入诸暨市浣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

排放

生产车间

地面清洁废水

经沉淀池处理后纳入诸暨市浣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员工生活

生活废水CODCrNH3

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诸暨市浣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物

原辅料

使用

一般废包装袋

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零排放

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零排放

废水治理

污泥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零排放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处置

零排放

噪声

车间生产

设备运行噪声

1、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须采用防振基础,高噪声设备应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振垫;

2、车间采用封闭隔声,减少车间门的开关频率;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靠门窗处设置;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厂区四周加强绿化工作,种植常绿乔木,起降噪隔音作用

东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南侧、西侧、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诸暨市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硅酮胶、1000AB胶、300吨厌氧胶生产线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功能;同时,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因此,诸暨市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硅酮胶、1000AB胶、300吨厌氧胶生产线在拟选址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针对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主要内容: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191119~2019123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本项目环评信息同时在网址:

http://sxzj.zjzwfw.gov.cn/col/col1460384/index.html予以公示

七、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诸暨市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全成

联系电话:13968124775

项目环评单位名称: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林生

联系方式:0571-56062626

审批环保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联系电话:0575-80727109

 

 

公告发布单位:诸暨市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日期: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