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新增表面处理废物干燥减量化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新增表面处理废物干燥减量化设备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诸暨市陶朱街道丰达路1号
5.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180万元
6.建设规模:项目主要采用国内先进的技术或工艺,购置烘干机、输送设备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减量2万吨表面处理废物的处理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名称 | 所属行政村 | 方位 | 距厂界最近距离(m) | 保护级别 |
空气环境 | 陆家 | 祝桥头村 | 南侧 | 约240 | 环境空气: 二级 |
祝桥 | 南侧 | 约740 | |||
郦村 | 东侧 | 约1100 | |||
银湖花园 | 南侧 | 约730 | |||
木桥 | 梁家埠村 | 南侧 | 约1400 | ||
跨湖 | 南侧 | 约1300 | |||
梁家埠新村 | 南侧 | 约1300 | |||
西湖 | 南侧 | 约1400 | |||
潭俞 | 南侧 | 约1200 | |||
浦阳新村 | 浦阳新村 | 东南侧 | 约1700 | ||
下村 | 东南侧 | 约1600 | |||
中央村 | 东南侧 | 约1800 | |||
杨家墩头 | 双福村 | 东侧 | 约1400 | ||
双福 | 东北侧 | 约1450 | |||
九江庙 | 东北侧 | 约1650 | |||
张家湾 | 江龙村 | 东北侧 | 约2300 | ||
新亭埠 | 联合村 | 北侧 | 约1800 | ||
楼店 | 红门村 | 西北侧 | 约1500 | ||
新村 | 西北侧 | 约1500 | |||
鸿远小区 | - | 南侧 | 约2000 | ||
景城嘉苑 | - | 南侧 | 约2200 | ||
泉盛苑 | - | 南侧 | 约2400 | ||
锦绣江南 | - | 南侧 | 约2200 | ||
上海城 | - | 南侧 | 约2300 | ||
天城锦上 | - | 西南侧 | 约2200 | ||
跨湖家园 | - | 西南侧 | 约2100 | ||
西湖小学 | - | 南侧 | 约1700 | ||
技师学院 | - | 东南侧 | 约2350 | ||
天目山学院 | - | 东南侧 | 约2350 | ||
职教中心 | - | 东南侧 | 约2000 | ||
越都花园 | - | 东南侧 | 约2100 | ||
鼎园 | - | 东南侧 | 约2300 | ||
安康家园 | - | 东南侧 | 约2100 | ||
滨江华都 | - | 东南侧 | 约2700 | ||
鼎盛苑 | - | 东南侧 | 约2300 | ||
祥生府 | - | 东南侧 | 约2500 | ||
水环境 | 浦阳江 | - | 东侧 | 约850 | 水环境:Ⅲ类 |
五泄江 | - | 南侧 | 约100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经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诸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附近河道。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堆场废气、烘干废气和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上述废气分别经各自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根据预测,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符合相应的空气质量标准。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空压机、风机和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各,场界四周昼夜均满足相应声功能区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固废按要求进行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上述固废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卫生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
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经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诸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堆场废气、烘干废气经过收集后通过喷淋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噪声
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隔振,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管线接口进行软连接。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固废按要求进行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上述固废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卫生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新增表面处理废物干燥减量化设备项目位于诸暨市陶朱街道,项目符合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区域。
对象:调查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意见的期限
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11日。
3.意见反馈途径
在本公示期限内,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相关单位。
4.相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环保审批部门:诸暨市环保局 电话:0575-80727109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71-86801702 传真:0571-89775558
联系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项目建设单位: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汝 联系电话:13588593941
联系地址:诸暨市陶朱街道丰达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