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恒欧纺织品后整理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万双袜子后整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5000万双袜子后整理项目
建设单位:诸暨恒欧纺织品后整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480万元
建设内容和规模: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5日,位于诸暨市大唐镇金松路877号,紧邻袜艺小镇东侧,面对大唐袜业产业结构的集聚、升级带来的巨大商机,企业已投资480万元,租赁位于诸暨市大唐镇金松路877号的浙江新恒奇袜业有限公司和浙江诸暨恒奇染整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购置烘干机、脱水机等柔软专用设备,形成年加工5000万双袜子后整理的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点位 | 相对所在方位 | 与租赁厂区边界距离 | 与租赁车间边界距离 | 规模 | 敏感性描述 | 保护级别 | |
空气 | 大唐镇 | 中兴社区 | E | 5m | 55m | 约1696人 | 对废气敏感 | 二类区 |
S | 25m | 52m | ||||||
W | 52m | 72m | ||||||
N | 300m | 300m | 一般 | |||||
轻纺城社区 | S | 370m | 395m | 约2367人 | ||||
开元社区 | NE | 700m | 745m | 约2378人 | ||||
盛唐社区 | SE | 1000m | 1000m | 约2000人 | ||||
黎明村 | N | 1100m | 1100m | 约1527人 | ||||
柱山村 | W | 1000m | 1020m | 约3370人 | ||||
柱嵩村 | NW | 1100m | 1100m | 约2455人 | ||||
柱峰村 | NW | 1900m | 1900m | 约3768人 | ||||
路西新村 | NE | 1600m | 1600m | 约2624人 | ||||
箭路村 | SE | 1900m | 1900m | 约973人 | ||||
草塔镇 | 杭金七村 | SE | 1700m | 1700m | 约3273人 | |||
莼塘东村 | SW | 1300m | 1300m | 约3148人 | ||||
莼塘西村 | SW | 2300m | 2300m | 约2379人 | ||||
噪声 | 大唐镇镇区 | 中兴社区 | E | 5m | 52m | 约1696人 | 对噪声敏感 | 2类 |
S | 25m | 50m | ||||||
W | 52m | 72m | 一般 | |||||
地表水 | 冠山溪 | N | 800m | 800m | / | 一般 | Ⅲ类水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雨收集池收集后排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冷凝水作为生产用水回用,不外排。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一起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池+气浮+接触氧化+气浮+砂滤)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诸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仍能达标。
⑵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对车间地面、污水管道及处理装置采取防渗处理,防止污水渗漏直接污染地下水,并定时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废水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水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周围地下水水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⑶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工艺废气、燃气废气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烘干废气点源排放情况下,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90m处,颗粒物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4.89×10-4mg/m3、占标率为0.11%,油烟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9.79×10-4mg/m3、占标率为0.05%。锅炉燃气废气点源排放情况下,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156m处,SO2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3.34×10-3mg/m3、占标率为0.67%,NOx最大落地浓度为1.56×10-2mg/m3、占标率为6.25%,烟尘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2.02×10-3mg/m3、占标率为0.45%。
保护目标处烘干废气、燃气废气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其标准限值要求,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实施后烘干废气、燃气废气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②污水处理站臭气
项目污水委托浙江诸暨恒奇染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的主要恶臭因子为NH3和H2S,目前对污水处理站加盖,臭气经收集后经“一级次氯酸钠氧化吸收+一级碱吸收”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实测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速率、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表2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③VOCs防护距离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诸环﹝2018﹞13号),项目为2017年底前立项的项目且VOCs排放量0.2<X≦0.2t/a,在VOCs排放车间设50m防护距离,根据对企业周边踏勘,企业VOCs车间距离最近敏感点南面中兴社区52m,能满足50m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⑷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柔软机、脱水机、烘干机、污水泵等动力机械工作时产生的噪声,根据绍兴市中测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在企业正常生产时的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各保护目标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噪声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仍能达标。
综上,项目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要求。
⑸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实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污泥存放在污泥堆放间内,由浙江诸暨恒奇染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兆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 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水 | 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 |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雨收集池收集后排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间接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不排放。 | 达标排放,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 12)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 |
综合废水 | ⑴项目产生的柔软废水多次套用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粪便污水及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气浮+接触氧化+气浮+砂滤)处理后,废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诸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过一步处理。 ⑵设置20m3事故应急池一只。 | ||
废水 排放口 | 企业目前通过诸暨恒奇染整有限公司排放口进行排放,排放口已安装流量计、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设有规范化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 | ||
废气 | 烘干废气 | 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共6套(1拖23)。 | 达标排放,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 -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要求和表2要求 |
燃气废气 | 锅炉燃气废气经收集后由2支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达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 | |
污水处理站臭气 |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加盖收集后,经“一级次氯酸钠氧化吸收+一级碱吸收”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 |
废气排放口 | 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各种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孔及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 ||
噪声 | ⑴选用设备时选用低噪声、高效设备。 ⑵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中部,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⑶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锅炉房、污水泵单独设间,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⑷对门窗采用隔声处理,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 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
固废 | ⑴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⑵项目污水委托浙江诸暨恒奇染整有限公司处理,产生的污泥存放在污泥堆放间内,由浙江诸暨恒奇染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兆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⑶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内袋装收集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妥善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诸暨恒欧纺织品后整理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万双袜子后整理项目租赁位于诸暨市大唐镇金松路877号的浙江新恒奇袜业有限公司和浙江诸暨恒奇染整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诸暨市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地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同时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环境功能区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诸政办发【2017】49 号):2007 年9 月30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期间的工业项目(企业),可按《诸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执行,同时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安全为底线。对照《诸暨市环境功能区划》附件1 诸暨市建设开发项目负面清单,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关于贯彻执行诸暨市环境功能区划的实施意见(试行)》中的“取缔类”、“豁免类”或“禁止类”项目,可按《诸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执行。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诸暨城西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II1-40681C01),属于重点准入区,项目符合该区的产业准入和环保准入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现有企业厂区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诸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5-80727109
建设单位:诸暨恒欧纺织品后整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明弟 联系电话:13735356698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凌霞 联系电话:0575-80727333。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沿线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28日
(十)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诸暨市环保局
联系地址诸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5-80727109 0575- 80727112(传真)
(十一)在报送诸暨市环保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诸暨恒欧纺织品后整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