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墨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新建25万套道路灯杆、金属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新建25万套道路灯杆、金属杆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诸暨墨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江藻镇墨城坞村
5.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130万元
6.建设规模:项目主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购置切割机、焊接机、抛丸机、喷漆设备、喷塑设备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5万套道路灯杆、金属杆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 敏感目标名称 | 距离厂界最近距离(m) | 所在 位置 | 规模 | 保护级别 | |
大气环境 声 环境 | 墨城坞村 | 墨城坞 | 约90 | 东北侧 | 1543户 4186人 | 声环境功能:2类区 空气环境功能:2类区 |
安家埠 | 约724 | 西南侧 | 空气环境功能:2类区 | |||
王家 | 约270 | 北 | ||||
东楼 | 约634 | 西北 | ||||
阮家 | 约671 | 西 | ||||
吴墅 | 吴墅 | 约697 | 东北侧 | 506户,1406人 | ||
水 环境 | 东江 | 约430 | 北侧 | 宽约30m | 水质III类 | |
浦阳江 | 约1870 | 西北 | 宽约85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墨城坞村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后达标就近排放至附近水体。
2、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抛丸粉尘、机加工粉尘、喷漆废气、喷塑粉尘,上述分别经各自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根据预测,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符合相应的空气质量标准。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各,场界四周昼夜均满足相应声功能区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固废按要求进行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上述固废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卫生产生不利的影响。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墨城坞村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后达标就近排放至附近水体。
2、废气
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至屋顶(排气筒高度为15m)排放,机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隔振,生产时关闭门窗。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固废按要求进行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上述固废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卫生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诸暨墨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新建25万套道路灯杆、金属杆生产线项目位于诸暨市江藻镇墨城坞村,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和达标排放,并持之以恒的加强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区域。
对象:调查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意见的期限
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8日。
3.意见反馈途径
在本公示期限内,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相关单位。
4.相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环保审批部门:诸暨市环保局 电话:0575-80727109
政府部门:
诸暨市王家井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电话 周立钢/13819528719
诸暨市王家井镇后陈村:联系人及电话 寿正千/13357501118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1-86801702 传真:0571-89775558
联系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项目建设单位:诸暨墨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寿爱云 联系电话:13362508928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江藻镇墨城坞村
公告发布单位:诸暨墨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