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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公示(诸暨市宇维创网吧有限公司)

2025-03-26 09: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公示

诸文网示〔2025〕001号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兹诸暨市宇维创网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的行政许可,经我局审核,拟予同意筹建,现特向社会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诸暨市宇维创网吧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营业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288号B2-208

房屋性质:旅游设施(商贸、集散设施),建筑面积约245平方米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姓名:张正廉,性别:男,户籍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居民身份证号码:33068120000305****

对诸暨市宇维创网吧有限公司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有下列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自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9日)向我局口头或书面反映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我局将负责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

一、认为该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以及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低于200米的;

二、认为该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营业场所在居民住宅楼内的;

三、认为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情形的;

四、认为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规定的;

五、认为有其它不能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正当理由的。

(本机关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39号,联系电话:0575-80727167,传真0575-87239560)。


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