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4月份执法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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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现将我市4月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通知如下:
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诸暨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
二、检查对象
4月份重点执法检查30家工贸企业,详见附件1。
三、重点检查事项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危化品使用、储存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现场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等,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前期已针对上述行业开展业务培训与辅导,各镇乡(街道)要将通知迅速传达到辖区内被列入执法对象的企业,并及时送达检查通知书、合规建议书、法律法规书等“三书”,由企业负责人签收《送达回执》,汇总本辖区回执后将扫描件(或纸质版)回传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队赵海利处。
附件:附件1:企业清单.doc
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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