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征天水库渔场原石灰氮厂厂房拆除及建筑物残值
竞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人:诸暨市征天水库渔场
2. 项目名称:诸暨市征天水库渔场原石灰氮厂厂房拆除及建筑物残值
3. 招标内容:
标段 |
名称 |
投标底价 |
报名费 (不退还) |
投标保证金 |
1 |
原石灰氮厂厂房拆除及建筑物残值 |
70000元 |
1000元 |
20000元 |
注:建筑物占地面积约3650㎡(以围墙内老厂房为准),具体情况报名时请及时咨询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4.合同交款方式: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违约情况下一次性退还(不计息),若中标者中途发生违约情况,违约产生的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
5. 投标人在公示期间应充分了解建筑物信息情况,不可预见风险及隐形成本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6.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应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应按照甲方要求拆除地面上建筑物,不得随意改变边坡地形原状。
7. 乙方施工人员需待证上岗,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装备,在施工期间甲方概不承担任何事故造成的连带一切经济责任;
8. 乙方应在拆除过程中做到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扬尘、噪音等污染。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确保无建筑垃圾残留。
9.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与清理施工现场周边障碍物,做到运输道路畅通,及时切断水、电、气等设施。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1.本次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根据竞价结果,有效竞价报价最高(不低于等于底价)的竞价人为预竞得人。
12.开标过程中,若报价第一名放弃中标资格,则视为违约,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第二名中标,以此顺延。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
三、报名条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原件)。
4.现场踏勘:自行前往,不集中组织。
5.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6.报名地点:征天公园内渔场办公室2楼(导航至征天公园,有指示牌指引)。
工作电话:阮洪法13967552058、杨翔英13857543354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枫桥支行
账户:诸暨市征天水库渔场
账号:19530201040001714
7.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委托等方式竞价。
四、竞标时间、地点
1.竞标时间:2025年 4月17日上午9时00分(逾时视为弃权)
2.竞标地点:枫桥镇政府1号楼3楼313会议室。
五、竞价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诸暨市征天水库渔场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