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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公示(诸暨市伽玛网吧有限公司)

2025-04-18 10: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公示

诸文网事〔2025〕003号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有诸暨市伽玛网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的行政许可,经我局审核,拟于同意筹建,现特向社会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诸暨市伽玛网吧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291号嘉凯城城市客厅2号楼二楼200221号商铺

房屋性质:商业,面积约280平方米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姓名:顾栋明,性别:男,户籍所在地: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居民身份证号码:33900519930807****

对诸暨市伽玛网吧有限公司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有下列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30日)向我局口头或书面反映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我局将负责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

一、认为该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以及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低于200米的;

二、认为该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营业场所在居民住宅楼内的;

三、认为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情形的;

四、认为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规定的;

五、认为有其它不能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正当理由的。

(本机关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39号,联系电话:057580727167,传真057587239560)。


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