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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社区书房,有格调的公共文化空间

发布日期:2025-04-21 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做好2025年度全省“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阅读驿站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标准

2025年度全省计划新建“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不少于1100个,阅读驿站不少于500个。各地建设任务见《浙江省2025年度“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阅读驿站建设任务分解表》(附件1)。

各项目建设标准参照《浙江省阅读驿站建设指南》(附件2)、《浙江省“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指南(2023修订版)》(浙文旅公共〔2023〕6号)。

二、工作流程

2025年度“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阅读驿站新建申报认定全流程继续在“智慧文化云”平台填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由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作为主体进行选址申报,由乡镇(街道)账号进入“智慧文化云”平台“认定管理”模块发起新增申请,填报资料参照《浙江省2023年民生实事工程“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建设认定办法》(浙文旅公共〔2023〕5号);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初审;市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复核;经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审核认定通过后可组织实施。

阅读驿站由省、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作为主体进行选址申报,各级公共图书馆账号均可进入“智慧文化云”平台“认定管理”模块发起新增申请,申报所需填报相关资料见附件3。县(市、区)图书馆提交新增申请,由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完成初审、市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复核;市级公共图书馆提交新增申请,由市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审核;所有申请点位经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审核认定通过后可组织实施。

三、建设进度值

(一)“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

1.确定建设主体,确定文化圈圆心,确定圈内设施,确定建设标准,开展文化圈建设工作,并通过新建审核(30%);

2.完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要求,标识上墙,开始试运行(80%);

3.通过县级初评(90%);

4.通过市级复评(95%);

5.通过省级确认(100%)。

(二)阅读驿站

1.项目选定点位,并通过新建审核(30%);

2.项目开工建设(50%);

3.项目建设完成,设施设备安装到位,标识上墙,开始试运行(县级点80%,市级、省级点90%);

4.通过县级初评(90%,仅县级点);

5.通过市级验收(95%,县级、市级点);

6.通过省级确认(100%)。

四、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统筹做好本地区“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阅读驿站年度建设任务的分解落实,各级建设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县级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于5月15日前完成年度新建任务在线申报及初审,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于5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辖区各县(市、区)新建任务的复核,并根据建设实际做好系统填报维护与认定管理。

联系人: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邢吴翔、项羽婷(业务咨询)138******88、怀子豪(技术咨询)177******00。

 

附件:1.浙江省2025年度“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 阅读驿建设任务分解表

      2.浙江省阅读驿站建设指南

3.阅读驿站建设相关确认表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5年4月  日     

 

 

 

 

IMG_5416.JPG


IMG_5415.JPG


 

 

 

 

附件1

 

浙江省2025年度“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阅读驿站建设任务分解表(绍兴)

序号

地区

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任务数

阅读驿站任务数

6

绍兴市

200

35

 


附件2

浙江省阅读驿站建设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64号)、《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推进公共文化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文广旅〔2024〕258号)精神,大力建设书香浙江,完善全民阅读服务体系,现就阅读驿站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概念界定

阅读驿站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图书馆+”“+图书馆”融合模式,主要以在社会空间“嵌入”方式建设在人民群众身边,提供文献阅览、图书借还、文旅资讯等公共文化服务,相对独立又业态融合的公共阅读服务空间。

从组织形式看,阅读驿站是公共图书馆的基层服务点。公共图书馆负责图书配置,与阅读驿站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网络互联互通,定期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阅读服务;合作方负责日常运维管理。

从建设方式看,阅读驿站主要是通过阅读功能植入、空间微改造等方式,在银行、超市、邮局、酒店、商务楼宇等空间或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办事场所建设,实现场馆共享。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

1.应立足便捷实用要求,选址位于人流量大、阅读需求旺的街区、社区及商业区等区域,面积不求大;

2.应符合消防、公共卫生等安全工作相关要求;

3.选址不得与现有具有阅读服务功能的公共文化场所重复;

4.应遵循普惠均等、兼顾均衡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

5.场地使用或合作期限应相对固定,如因特殊原因需关停某一阅读驿站,应在合理时间内另寻合适场地开设新的阅读驿站以作补充。

(二)空间环境

1. 空间设计应体现人文关怀和文化特色,空间布局合理,避免人流交叉干扰;

2.应有统一的服务标识及说明;

3.阅览座位不少于10个。

(三)资源设备

1.应与各级公共图书馆实现文献资源的互联互通,为读者提供文献借阅和归还服务;

2.应根据周边人群的阅读偏好和特定需求配置图书资源,图书藏量不少于500册,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少儿图书;

3.应提供稳定可靠的WIFI接入服务,可通过网络访问公共图书馆的数字资源;

4.宜提供形式多样的数字阅读服务(如电子书、听书资源等);

5.宜配备集图书借还、电子图书阅读、文旅资讯查询、浙里文化圈应用于一体的设施设备;

6.宜设置隐形门禁系统。

(四)人员配备

1.应配备1名以上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运营;

2.工作人员需接受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培训、指导;

3.可根据需要招募志愿者参与阅读驿站服务。

三、服务要求

(一)基本服务

1.为群众提供温馨、舒适的学习和文化交流空间;

2.提供的服务要体现公益性,免费为读者提供阅览、借书、还书服务;

3.提供的图书资源,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

4.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群体享有阅读驿站服务的权益。

(二)服务管理

1.空间应向公众开放,便于公众进出;每周开放时长不少于42小时;

2.在空间建筑外部显著位置设立阅读驿站标识标牌,告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信息;在阅读驿站区域内告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咨询联系电话等信息;

3.阅读驿站的文献资源纳入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站藏文献年更新率不少于10%;

4.如遇突发情况,需要临时闭站或暂停部分服务,应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通告。


附件3

1.新增阅读驿站项目建设确认表

项目名称

                     阅读驿站

项目详细地址

        (市、区)    乡镇(街道)    社区

具体地址:

项目联络员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计划启动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申报单位

审核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本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

审核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备注:1.项目具体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2.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负责人或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具体建设科室负责人。

2.阅读驿站项目县级审核确认表

 

项目名称

1.                  阅读驿站

2.                  阅读驿站

3.                  阅读驿站

4.……

县级审核工作组验收意见

**月**日,经实地审核,以上项目已达到建设认定要求。

 

审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联系方式)    

             

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意见

同意,报送市级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备注:1.县级可以批量审核,通过智慧文化云上传报送时,需要打√对应上传。

2.《县级审核确认表》作为省级认定该项目完成90%进度的必审材料。


3.阅读驿站项目市级审核确认表

 

项目名称

1.                  阅读驿站

2.                  阅读驿站

3.                  阅读驿站

4.                  阅读驿站

5.                  阅读驿站

6.……

市级审核工作组验收意见

**月**日,经实地审核,以上项目已达到建设认定要求。

 

审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联系方式)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意见

同意,报送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审核。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备注:1.市级可以批量审核,审核确认表盖章扫描后报送至厅公共服务处。

2.《市级审核确认表》作为省级认定该项目完成100%进度的必审材料。


4. 阅读驿站项目认定表

(本表由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填写)

点位名称:

建设项目

指标

评分细则

核验方式

县级初评意见

市级复核意见

建设要求

选址要求

 

1.空间选址便捷实用,位于人流量大、阅读需求旺的街区、社区及商业区等区域。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2.空间符合消防、公共卫生等安全工作相关要求。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3.阅读驿站选址不得与现有具有阅读服务功能的公共文化场所重复。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4.场地使用或合作期限应相对固定。

提供合作协议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空间环境

 

5.空间设计体现人文关怀和文化特色,空间布局合理,避免人流交叉干扰。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6.有统一的服务标识及说明。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7.阅览座位不少于10个。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资源设备

 

8.与各级公共图书馆实现文献资源的互联互通。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9.图书藏量不少于500册,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少儿图书。

台账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10.提供稳定可靠的WIFI接入服务,可通过网络访问公共图书馆的数字资源。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11.(加分项)提供形式多样的数字阅读服务(如电子书、听书资源等)。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12.配备集图书借还、电子图书阅读、文旅资讯查询、浙里文化圈应用于一体的设施设备。(可选建)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13.配备隐形门禁系统(可选建)。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人员配备

 

★14.配备1名以上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运营。

台账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15.工作人员接受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培训、指导。

台账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16.招募志愿者参与阅读驿站服务。

台账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服务要求

基本服务

 

17.免费为群众提供温馨、舒适的学习和文化交流空间。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18.免费为读者提供阅览、借书、还书服务。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19.提供的图书资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20.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群体享有阅读驿站服务的权益。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服务管理

 

★21.空间向公众开放,便于进出。

每周开放时长不少于42小时。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22.在空间外部的显著位置设立阅读驿站标识标牌,告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信息。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23.在阅读驿站区域内告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咨询联系电话等信息。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24.阅读驿站的文献资源纳入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站藏文献年度更新。

台账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25.如遇突发情况,需要临时闭站或暂停部分服务,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公告。

现场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综合认定意见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认定意见

通过□  不通过□

注:完成20个(含)以上建设事项可认定为通过;标“★”事项为必须达标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