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五年第九期)

2025-04-27 17: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统计区间为2025年3月23日至2025年4月22日)处理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2025年4月,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1668件,其中投诉1290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7%;举报378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3%;商品类投诉988件,占投诉总量的77%,服务类投诉302件,占投诉总量的23%,投诉调解成功836件,成功率6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13万元。

二、投诉数据统计

受理投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数量(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1290

99.13

表二、消费投诉大类

投诉类别

数量(件)

占总投诉的%

商品类

988

77%

服务类

302

23%

表三、商品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交通工具

18

通讯产品

17

家用电器

20

食品

307

保健品

0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8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311

装修建材

40

其他

267

表四、服务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餐饮、住宿服务

72

美容、美发服务

9

衣物洗涤、染色服务

33

修理服务

14

设计、装修服务

15

租赁、旅游服务

0

文化娱乐服务

54

其他

105

三、投诉数据分析

商品类投诉中投诉较多的是服装鞋帽、日用百货311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1%,投诉内容主要涉及商品虚假宣传、虚假发货,销售的服装鞋帽存在质量问题,做工粗糙、褪色、起球、有瑕疵;食品类307件,占商品投诉量的31%,主要涉及一是食品包装标识不规范,存在变质、超保等问题。二是餐饮店尤其是外卖店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变质、发霉发臭,以次充好,常有消费者反映在食品中吃到异物;装修建材40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4%,主要涉及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不过关、装修效果不满意等问题。

服务类消费投诉较多的是餐饮、住宿服务72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24%,主要反映餐饮店不明码标价、环境卫生欠佳、食品安全不重视,食材不新鲜、做工粗糙及员工态度不佳、服务不到位。酒店住宿主要涉及一是价格问题,客人对酒店性价比不满。二是卫生问题,房间不干净,存在异味。文化娱乐服务54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8%,主要涉及电影院、KTV、健身等行业退款纠纷问题。衣服洗涤染色服务33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1%,主要反映洗涤物品被损坏、丢失,衣服洗涤后出现褪色、缩水、变形等问题。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