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携联金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诸暨市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技改项目公示

2025-04-03 10: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诸暨市携联金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诸暨市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技改项目

项目地址:诸暨市次坞镇珠桥村、红旗村

项目性质:改建

总投资:2624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诸暨市次坞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诸暨市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平移至诸暨市携联金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名下并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改,对现有项目的106条生产线进行调整,其中2条仿金生产线和2条铜镍生产线调整为4条铜镍锌生产线,2条仿金生产线调整为2条电泳生产线,1条锌镍合金生产线调整为1条锌镍锡合金生产线,3条镀锌生产线和1条硬铬生产线调整为4条蚀刻生产线,2条镀锌生产线调整为2条铝氧化生产线,1条镀锌生产线和1条铜镍生产线调整为2条磷化发黑生产线,其余91条生产线进行镀槽容积调整,调整后园区合计106条生产线,生产线总数量不变,主镀槽总容积不变,同时规范环保治理设施。

二、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对企业所在区域的周边踏勘调查可知,项目周边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如表1所示

1 主要保护目标汇总表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行政村

自然村

东经°

北纬°

环境空气

红旗村

拆迁安置居民点

120.214410

29.910786

居民

1445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230

择坞

120.200474

29.910888

居民

西南

1300

便堰滩

120.206825

29.911037

居民

西南

600

平阳地

120.206482

29.907689

居民

西南

800

凰桐村

凰桐

120.233175

29.919053

居民

2491

东北

1400

三环

120.223090

29.921768

居民

700

荪溪坞

120.231437

29.894110

居民

2400

道林山村

120.211095

29.921117

居民

1094

西北

700

珠桥村

丁桥头

120.208520

29.901662

居民

1351

西南

1300

珠稼坞

120.203285

29.900360

居民

西南

1750

大桥村

桐树坞

120.214571

29.889943

居民

600

2460

溪埭村

溪埭村

120.195560

29.894538

居民

1330

西南

2700

凰桐学校

120.233819

29.922773

师生

师生

500

东北

1600

地表水环境

凰桐江

120.217018

29.912743

小河

地表水环境

40

荪溪坞水库

120.235761

29.901655

水库

东南

2100

生态环境

杭坞山森林

公园

120.217543

29.913111

规划总面积为33.8平方公里

省级森林

公园

50

三、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盐酸雾、硫酸雾和硝酸雾收集后采用碱液中和吸收法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氰化氢收集后采用次氯酸钠氧化吸收法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铬酸雾收集回收净化后采用碱液吸收处理后2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UV+活性炭过滤处理后2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收集经碱液喷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中相关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预测,项目废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10%,确定评价等级为一级,根据进一步预测项目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30%,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厂界外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诸暨市东大次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他多余废水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相关标准后,通过约12公里的专设排污管网接入诸暨市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送诸暨市次坞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75~95dB。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故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固废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槽渣槽液、废包装材料、综合污泥、含铬污泥、含镍污泥、废酸液、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因此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表2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型

内容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生产

废水

废水量

1、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生产废水经诸暨市东大次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他多余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约12公里的专设排污管网接入诸暨市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安装流量计、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设置规范化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

CODCr

NH3-N

氰化物

生活

污水

废水量

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送诸暨市次坞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CODCr

NH3-N

废气

电镀

盐酸雾

采用碱液中和吸收法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硫酸雾

硝酸雾

氰化氢

采用次氯酸钠氧化吸收法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

铬酸雾

回收净化后采用碱液吸收处理后28m高排气筒排放

蚀刻

非甲烷

总烃

采用UV+活性炭过滤处理后28m高排气筒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要求

电泳

非甲烷

总烃

采用UV+活性炭过滤处理后28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

二氧化硫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收集经碱液喷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9]37号)相关要求

氮氧化物

食堂

食堂油烟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型规模标准

废气规范化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应设置采样孔,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

固体

废物

槽渣、槽液

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资源化无害化

废包装材料

综合污泥

含铬污泥

含镍污泥

废酸液

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

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卫生填埋

其他

1、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和危险固废贮存场所;

2、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转移联系单,做好记录台账。

噪声

1、选用设备时选用低噪声、高效设备。

2、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南侧,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北侧敏感点的影响。

3、对门窗采用隔声处理,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4、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5、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也可采取在围墙上种植爬山虎之类的藤本植物等措施。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标准。

地下水、土壤

源头控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加强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

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根据厂区内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按防渗漏地面要求设计;

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及地埋管道要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排水沟和雨水沟要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面裂痕,并及时修补。

预防对地下水、土壤

的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诸暨市携联金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诸暨市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技改项目的建设符合诸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污染物排放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功能;同时,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因此,诸暨市携联金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诸暨市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技改项目在拟选址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针对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主要内容: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1412~2021425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本项目环评信息同时在网址:

http://sxzj.zjzwfw.gov.cn/col/col1460384/index.html予以公示

七、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诸暨市携联金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萃

单位地址:诸暨市次坞镇珠桥村、红旗村

联系电话:13606858670

项目环评单位名称:杭州华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金地广场A

联系方式:0571-85789710

审批环保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5-80727112

 

 

公告发布单位:诸暨市携联金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