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芙蓉山商贸有限公司萤石矿精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25-04-03 10: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诸暨市芙蓉山商贸有限公司萤石矿精选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诸暨市芙蓉山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诸暨市璜山镇五新村五灶自然村

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企业决定选址于诸暨市璜山镇五新村五灶自然村,投资8650万,新增10亩位于璜山镇五新村五灶自然村的用地,建造生产厂房,购置全自动隔膜压榨压缩机、单螺旋分级机、浮选机等先进的国产设备,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年处理萤石原矿10万吨(其中5万吨来自企业自有矿山,其余5万吨来自浙江省诸暨市璜山镇黄家店矿区萤石矿),年产4.6万吨萤石精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庙口村、水韵居、娄村、楼童、盘山村、浬浦镇中、浬浦镇中心学校、浬浦镇区、紫金花园、外浦村、楼家井、外庄、里庄、陈高坞村、柏江、泥井塘顶、前磨园、朗臻桃花源、黄家、埂头、羊角湾、月形山下、马家坞、罗岭、永庆寺、石塔山下、山口、落驾塔、塘头、黄坑、下马子、上八石、五灶村、上石岭。涉及行政村有陶姚村、盘山村、浬浦社区、外浦村、桥下社区、五新村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部分主要包括该项目的废水包括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选矿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球磨、浮选工段,其余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级标准后和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诸暨市璜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过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包括装卸扬尘、破碎、球磨、分级产生的粉尘等。经分析,项目粉尘通过加水湿式作业,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产生的粉尘很少,并且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能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3、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噪声来自生产噪声和运输噪声,通过在生产设备加隔震垫;厂区公路种植行道树,以减弱装载汽车产生的噪声污染;加强对岗位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对噪声危害较大的岗位应采取防范措施,设立隔间操作室及噪声防护用具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所以采取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

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1.①本项目选矿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球磨、浮选工段,其余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级标准后和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诸暨市璜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 运输扬尘中采取定时洒水作用的方式加湿抑尘;生产车间密闭,以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装卸扬尘采取在矿仓给矿口安装洒水抑制喷头措施;原料堆场设有顶棚、挡墙,三面挡墙高2m;破碎系统设置在封闭式厂房内破碎机进料口三面一顶封闭,水雾降尘每台破碎机配备1套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处设置粉尘水雾喷淋装置抑制投料粉尘。处理后本项目粉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3.①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相应防治措施;②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处理;③严格执行《声环境噪声标注》中的规定。

4.尾矿砂、尾矿污泥出售给诸暨城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循环加工利用②生活垃圾按照环卫要求,在办公区、食堂等生活场所设置垃圾收集箱,并由厂内清洁工人定期清理到厂区生活垃圾堆场以备环卫部门进行处理;③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机油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诸暨市芙蓉山商贸有限公司萤石矿精选项目,选址位于诸暨市璜山镇五新村五灶自然村,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诸暨市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陶姚村、盘山村浬浦社区外浦村桥下社区、五新村居民。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天(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部门联系。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诸暨市芙蓉山商贸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06859473联系人:童水良

2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孟伟江    电话:1375081678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民营企业发展大厦B1902   邮编:311215

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0575-80727112


                                                           公告发布单位:诸暨市芙蓉山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