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元祺塑料制品厂年产20万件充电灯配件及塑料包装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诸暨市元祺塑料制品厂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投资108万元,租赁诸暨市鸿源电力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诸暨市街亭镇街亭村的闲置厂房实施年产20万件充电灯配件及塑料包装盒生产线项目。遵照相关环保法规与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现将本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希社会各界广大民众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诚致感谢!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环境空气 | |||||||
居住区 | 235120.22 | 3281897.51 | 街亭村 | 约520人 | 二类区 | 西 | 51 |
声环境 | |||||||
居住区 | 235120.22 | 3281897.51 | 街亭村 | 约520人 | 二类区 | 西 | 51 |
地表水 | |||||||
开花江 | 23549651 | 328246.12 | 中河 | 鱼类等 | Ⅲ类 | 北 | 635 |
三、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⑴废气: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碎粉粉尘;
⑵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⑶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⑷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和次品、废包装材料、破碎粉尘收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四、企业对排放的污染物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
1、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市政雨水管道;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因此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2、废气:项目项目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光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的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由引风机引出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由于废气排放量较少。破碎机单独设间,破碎时破碎机盖料斗,加强通风换气。经大气扩散后,预计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3、噪声: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应选用先进的、高效的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加强厂区绿化。则声环境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塑料边角料和次品分类收集破碎成大颗粒后回用于注塑生产;破碎粉尘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合理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处理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并实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均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告时间: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1日
特此公告
(1)建设单位:诸暨市元祺塑料制品厂
联系地址:诸暨市街亭镇街亭村
联系人:许时军 联系电话:13967542487
(2)环评单位:浙江旭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之悦商业中心10号楼519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967519425
(3)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诸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5-80727109 0575- 80727112(传真)
发布单位:诸暨市元祺塑料制品厂(盖章)
发布时间: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