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展鹏化纤厂新上年产450吨包覆纱生产线项目公示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诸暨市展鹏化纤厂成立于2015年9月,已投资243万元,利用企业位于诸暨市牌头镇牌一村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8631.8平方米,已取得国有土地证。项目已建成,目前已形成年产450吨包覆纱的生产能力。遵照相关环保法规与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现将本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希社会各界广大民众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诚致感谢!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方位 | 距项目厂界 距离 | 规模 | 敏感性描述 | 保护级别 |
1 | 牌一村 | 南 | 30m~80m | 5户、15人 | 对噪声和废气较敏感 |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
2 | 水塘 | 南 | 20m | - | 对废水较敏感 | 水环境:Ⅲ类 |
三、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弹时产生的油剂废气。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丝、废油、废白油、废油剂桶、废包装材料、员工的生活垃圾等。
四、企业对排放的污染物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
1、废水: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城镇污水管网,送诸暨市牌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由于项目生活污水进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2、废气:项目加弹生产中使用的油剂,在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油剂废气,抽吸装置油气捕集率一般在95%左右,静电型净化器去除效率可达85%,由风量为5000m3/h的引风机引出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由于油剂废气排放量较少,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3、噪声: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应选用先进的、高效的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加强厂区绿化。则声环境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丝、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油、废白油分别经密闭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剂桶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生产厂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处理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并实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均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2月6日
七、以上公告,有意见与建议者,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或牌头镇牌一村反映,也可直接向诸暨市环保局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0727333
审批单位:诸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5-8072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