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油绍兴诸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公示
2025-05-1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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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办〔2020〕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中海油绍兴诸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社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诸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千禧路以东、北三环路以南、筏畈渠道以北地块。规划建设2套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及配套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与后勤办公设施等,总用地面积约263亩,总投资约38亿元。以年利用小时4500测算,项目年发电量约70.2亿千瓦时。建设工期约26个月,拟开工时间预计为2025年10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的实施对自身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3、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5年5月20日止;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进行联系;
评估单位: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102-1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5-88031437 邮编:312000
电子邮箱:zjzhwp@163.com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