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5-165084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5-14
文号: 诸政办便〔2025〕9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05- 16 16: 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 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3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绍政办函〔2025〕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我市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为研究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市抽取约5千户、1.3万人开展调查,调查对象为抽中小区的全部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诸暨市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筹负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镇乡(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五、经费保障

抽样调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坚持依法调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