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山下湖污水处理厂至店口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工程 (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编号 | 诸施招-2025-33 | 信息类别 | 施工招标 |
招 标 人 |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诸暨天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诸暨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山下湖污水处理厂至店口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工程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管线工程起点管线工程起点为山下湖污水处理厂,终点为店口镇现状3#污水泵站,管线沿S103东复线支线、迎宾路、枫店线、解放路、胜利路敷设,管长约20.4km,最大管径为DN600;泵站工程为新建污水泵站 1 座(设计规模为1.5万m³/d),改造阮家埠泵站、大白浦泵站、杨梅桥泵站、3#泵站等4座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9日10:30时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浙江宏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吴敢敢 浙1332017201848925 | ||
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宋武 冀1132011201109695 | |||
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徐鑫淼 浙1332019202003060 | |||
江西国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俊 赣1352019202000857 | |||
浙江金华兴达建设有限公司 陆昭华 浙1332020202101241 | |||
业绩 | / | ||
招标人代表 | 应飞鲁 | ||
公示期限 | 2025年5月10日 至 2025年5月12日 | ||
其他事项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 ||
监督电话 | 0575-87253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