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9/2025-165531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5-06-13
主办单位: 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市民政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谢杜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慈善机构监管及规范其合规运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4年浙江省民政厅启动慈善组织“阳光慈善”行动和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及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我市积极响应,逐步推进了一系列举措,全面推进慈善组织规范化管理。

一、关于完善慈善组织法规体系方面的建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已于2024年9月5日起施行;目前,修订后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也即将出台,我市随后将根据新修订的办法对慈善组织的注册、运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做更细致的规范,确保法律法规在慈善组织日常运作中得到切实贯彻。2024年10月,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开展了慈善组织管理漏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我市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对慈善事业规范管理的要求,制定并出台了《诸暨市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慈善组织过程监管与督查,梳理慈善组织在实际运营中对法规的执行情况,对于发现的法规执行难点及监管空白,及时向上级反馈,助力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其可操作性。

二、关于加强慈善组织注册和准入管理方面的建议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和慈善事业指导中心对申请注册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审查机构章程、资金来源、负责人背景等关键要素,确保其合法合规。同时,依据诸暨市慈善组织规范化管理相关办法,对于运作不合规、存在严重问题的慈善组织,如连续三年不参加年报,慈善收支未达到要求等,通过自查、检查、审计、约谈、发整改通知单、撤销登记等方式,严格执行退出机制。2024年10月至今,全市29家慈善组织均开展自查自纠。

三、关于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和公开性方面的建议

结合“阳光慈善”工程,我们要求慈善组织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义务。各慈善组织需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流程,确保基本信息、重大交易事项、慈善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募捐备案情况等,按规定在“慈善中国”网站定期、详细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慈善组织运作审计,本年度已对三家慈善组织开展2022-2024年三年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反馈至相关慈善组织。

四、关于加强慈善组织的资金监管方面的建议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慈善组织均必须开设资金专户,严格按章程进行收支,并按规定接受审计。我局于2024年四季度已组织对慈善组织资金账户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不具备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是否开展公开募捐,是否有公众捐赠资金流入,同时关注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开捐赠明细。通过检查发现,非公募的慈善组织均未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同时对慈善资金能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无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诸暨市慈善总会,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捐赠明细,真正做到阳光慈善。

五、关于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方面的建议

对于违规操作的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我们严格依据《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在专项行动中,市民政局联合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走访调研14家慈善组织,发现问题线索16条,发出14份整改提示,相关慈善组织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对于后期一旦发现慈善组织存在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我市慈善工作实际,继续严把入口关,细化管理规程,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加强慈善组织运行的过程监管、严格执行违规处罚与退出机制。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慈善事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慈善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市慈善事业迈上新台阶。

诸暨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1日

承办人姓名:赵珈瑜

联系电话:0575-87108907

13.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pdf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