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小课堂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参保缴费政策解读
1.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我省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在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省内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非诸暨户籍的劳动年龄段内的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 搜索“灵活就业登记”在线办理,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到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市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综合窗口办理。
2.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怎样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理,情形选择“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若无法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市社保中心办理。
3.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怎么申报缴费?
办理参保登记后,参保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社会保障卡银行柜台、税务服务社保费征收窗口等,签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协议,存足应缴费款后,由税务部门按月扣费。
4.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怎么确定?
目前,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并以20%为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浙里办、支付宝或微信搜索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
5.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缴费,除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外,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6.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停缴手续?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因跨区域流动就业等,其以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诸暨参加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 搜索“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理,情形选择“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市社保中心办理停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