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公示

2025-06-30 16: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住院患者预交资金压力,不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我院制定了常见病组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并定于6月30日实施,现将收取标准相关管理事宜公示如下:

一、预交金额度公示。本次公示为本院上年前50%常见病组预交金收取额度(详见附件)。若您所患疾病不在公示之列,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可向住院窗口工作人员咨询或通过登录我院官网途径查询。

二、预交金收取。住院预交金可一次性或分多次收取。入院时病情诊断明确且病组不变时,多次收取总额不超过公示的住院预交金额度。对病情复杂、诊断不明的,按诊疗过程分阶段、梯次收取至最终确诊病组住院预交金额度。对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或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按自费患者标准收取。

患者办理入院时,按照患者入院诊断的病种以及医保类型对应的预交金标准,若预交金额度低于1000元,首次收取500元;大于1000元小于2000元,首次收取1000元;高于2000元,首次收取2000元。

三、医疗费用查询。住院期间,患者每日可查询费用清单,清单上会明确列出当天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方便患者及家属随时了解费用使用情况。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科室护士或住院处收费人员咨询。

四、医疗费用结算。患者出院时,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参保类型进行结算,根据预交金额和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情况,实行多退少补。医疗费用结算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自助机等多种支付方式。

我院始终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透明的医疗服务,若您对本次公示的住院预交金信息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咨询电话:87060521/87060529。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参保患者常见病组预交金收取公示表.doc

附件2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自费患者常见病组预交金收取公示表.doc